Sola Fi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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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1日 星期一
針對異端「全能神教會」 - 台灣基督教眾教會聯合聲明 2013
台灣基督教眾教會聯合聲明
https://www.ct.org.tw/1237900
【本報訊】(基督教論壇報)
主旨:敬告並提醒所有基督徒及慕道友,對於自稱為「全能神教會」的團體,我們檢視其最近不斷登報之廣告,發現其言論並非聖經基要、正統且完整的教訓,該組織也並非是聖經所說的教會,卻是源於大陸的異端組織「東方閃電」,又名「實際神」。因為已有諸多信徒及朋友對該組織廣告及網站上的言論有強烈的反應,以為是台灣基督教眾教會已經離經叛道了。因此我們各教會的眾牧長們必須藉此鄭重聲明,呼籲各界民眾必須明辨,以免渴慕真道的朋友們誤入其錯謬的系統,陷於該組織在大陸各地所造成之傷害而不自知。
說明:有一個自稱為「全能神教會」的團體,使用耶穌、教會的名號,於今年一月起在台灣各大報登載了十餘次的廣告,引起台灣基督教眾教會信徒們不斷的反應。經我們查核並詳讀了其廣告上登載的兩大網站及其書刊的主要內容,並與香港、大陸眾牧長查證該組織的言論和行為後,特此鄭重發布聲明,告知全台基督徒、慕道友及民眾,該組織不是與耶穌基督有關,也絕不是一個符合聖經正統教訓的教會。並且我們聲明,該組織的言論是屬於違反聖經正統教訓的異端;海外的眾教會也盼望台灣民眾了解,該組織在海外已是多年傷害社會秩序的累犯。
針對該組織想以變名、化身的方式,進入台灣、滲入教會、拐騙群羊、迷惑慕道友的行徑,我們特在此向全台所有民眾及教會提出呼籲並提醒,切勿參與他們的任何活動或與他們聯結,拒絕此一假冒是「基督教」、自稱為「教會」的組織團體,進入你們的家、進入你們的小組和教會聚會,免得被他們「摸底鋪路」成功,受其迷惑,至終無法脫離該組織。我們呼籲那些已沉溺其中的人,趕緊真心向神悔改,脫離該組織,切莫與其合作。
內容:
壹.在法律上,該組織是否是經過合法登記的社團法人或財團法人的團體,就是將組織章程、人事、財務申報於民政主管機關的團體,我們正接到各方基督徒的強烈反應,並進行查詢的過程,以免信眾將本要奉獻給主和教會的財物,落入不明不白的去處。我們也會將本聲明全文送請相關主管機關請求協助調查。
貳.在屬靈上,該組織宣講的言論是背離聖經真理的「異端」,當然該組織也絕對不是聖經所說的「教會」。
限於篇幅,我們僅將其廣告上的網頁https://www.godfootsteps.org之聳動言論節錄如以下斜體灰字的部分:
一.以貶低聖經的手段來扭曲聖靈的工作,實質上是以其書刊的言論置換為聖靈和神的代言人自居。
「雖然在聖經裡收集了一部分生命之言的書,就如『保羅的書信』『彼得的書信』這類書,而且人還能從這些書中得著供應,得著幫助,但這些書仍是過時的書,仍是舊時代的書,他們這些書再好也只能適應一個時期,並不能存到永遠。」——摘自《神末世的作工》聖經的說法(四)
「聖經或宗教裡的屬靈書籍因已過時,只可作為業餘讀物,如果拿到聚會中讀,這是打岔神作工的表現,是抵擋神、背叛神的作法,必須加以限制。如果有人非要堅持聚會讀聖經或屬靈書籍,那就證明他是抵擋神的,是打岔攪擾神作工的,肯定是敵基督,神選民必須棄絕他、罷免他。凡信全能神的人聚會必須吃喝享受全能神的話語,這是任何人不許更改的教會行政。」──摘自《關於教會工作的交通講道與教會工作安排歷年彙編》第二部分教會工作安排歷年彙編—教會生活的實行原則
「…現在,聖經成了神最新工作的攔阻。若沒有聖經人能另外尋求神的腳蹤,但如今,神的腳蹤都讓聖經給『控制』住了,最新工作的擴展簡直是難上加難、寸步難行…。」「你得明白現在為什麼不讓你看聖經,為什麼在聖經以外又另有工作,為什麼不在聖經裡找著更新、更細的實行,而是在聖經以外又有了更大的工作,這些都是你們當明白的。…既然有了更新的說話、更新的工作,何必還活在老舊的歷史記載裡呢?…最高的道也就是最新的工作,有了新的工作,以往的道再高也都成了人回憶的歷史了,再有參考價值也是舊道。…今天的神要定你為罪,你跟不上今天聖靈的作工!你吃舊約,還吃新約,你是屬於聖靈的流以外的人!」「你該做到勿須找更多的聖經根據,只要是聖靈工作你就接受…。」——摘自《神末世的作工》聖經的說法(一)
該組織想要技巧的以貶低聖經為舊道、「高舉」聖靈的新工作的手法,來叫神的兒女跟隨。但其字裡行間都無法蓋過其意圖,就是:基督徒中間除他們以外都是老舊的工作,人只有跟隨他們才有新工作;並且跟隨他們的人不必讀聖經,因為這樣就不會有人用聖經來鑒察他們的工作;最可怕的是,他們是可以代表神來定人的罪。即便他們選用了部分的聖經經文,也是為著這個目的。
馬太福音廿四章卅五節說:「天地要廢去,我的話卻不能廢去。」約翰貳書九節說:「凡越過基督的教訓,不常守著的就沒有神。」但從該組織的言論來看,他們不僅大肆攻擊聖經的絕對權威,並且也否定了基督教的正統信仰。例如,他們明明的不承認三位一體的神,否定神的全能、全知和全在,否定基督耶穌的救贖全備等等。以下將從神觀、基督論、救恩論等方面條列其違反聖經基要、正統信仰內容的要點:
二.不承認三位一體的神,否定三一真神的全能、全知和全在,為要達到他們造神運動的目的。該組織是異端的神觀
「你們也不知對錯,因為你們被宗教觀念傳染得太嚴重了,宗教的傳統觀念你們接受得太深了,你們中毒太深了。所以,對這事你們也是中了流毒的,因為三而一的神根本不存在,也就是聖父、聖子、聖靈三位一體的神根本不存在,這都是人的傳統觀念,是人的錯謬的認識法。」「其實,我告訴你們,『三而一的神』在全宇上下根本不存在,神沒有父,也沒有子,更沒有父、子共同使用的工具——聖靈這一學說,這都是根本不存在的世上最大的謬理!」——摘自《話在肉身顯現》道成肉身的人子在眾教會行走時的說話(二)三位一體的神存在嗎?
「聖父、聖子、聖靈,這個說法最謬!這麼一說就把神給分開了,被切成三瓣的神都各有各的地位,各有各的靈,還能是一位靈,還能是一位神嗎?」「在未上十字架以先,他只是猶太人的王,是人子,是基督,並不是榮耀的身體,所以,他得站在受造之物的角度上來稱神為父。…那你們說,你們稱呼的『父』指誰?若指耶穌,那耶穌的『父』又是你們的什麼呢?到耶穌走之後,就再也沒有了父與子的說法了,這說法只適應耶穌道成肉身的幾年,其餘就是你們稱神為父時造物的主與受造之物的關係了。無論何時不能有聖父、聖子、聖靈三位一體的說法,這是千古罕見的謬理,不存在!」——摘自《神末世的作工》三位一體的神存在嗎?
諸如以上的論點,在其他書刊如「對各宗派抵擋、論斷神末世作工的邪說謬論的反駁解剖」一文中,全冠以第一人稱的「全能神說」。如此自我妄稱為神,將以上違反聖經正統教訓的論調假藉為神的說話,目的還是要強調其「全能神的工作」與「成為過去式的耶和華、耶穌的工作」不同。
聖經中雖沒有「三位一體」這一個名詞,但關於「三一的」神,此啟示卻是從創世記到啟示錄都可見到的真理,有太多處經文都顯明我們所信仰的獨一的神是有位格的,是三位一體的神,這當然是人有限的推理無法明白的奧秘(創1:26,太28:19,約14:16,林後13:14)。
若照該組織的論點,父與子的說法只適應耶穌道成肉身的幾年,那為何耶穌復活後,祂在馬太福音廿八章十九節還親口對門徒們說:「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呢?足見該組織為達牢攏人心之效,竟公然否認聖經明文記載的事實。這種藐視神和祂的聖言的團體,敗壞人對神的正確的信仰,對教會的危害是可想而知的。
三.對神的名斷章取義,妄自定義耶和華、耶穌的名已經沒有了,以「全能神」自居。大膽的僭取耶和華神和主耶穌的神格地位。
「因此在末了的時代,就是最後的一個時代來到之時,我的名仍然要改變,不叫耶和華,也不叫耶穌,更不叫彌賽亞,而是稱為大有能力的全能的神自己,以這個名來結束整個時代。」——摘自神末世的作工》「救主」早已駕著「白雲」重歸
「到有一天,神也不叫耶和華,不叫耶穌,也不叫彌賽亞,他就是『造物的主』,那時,他在地所取的名就都結束了,因他在地的工作結束了,隨之,他的名也就沒有了。萬物都歸在了造物主的權下,他還用叫一個非常恰當但又不完全的名嗎?現在你還追究神的名嗎?你還敢說神就叫耶和華嗎?你還敢說神只能叫耶穌嗎?褻瀆神的罪你擔當得起嗎?」——摘自《神末世的作工》作工異象(三)
「全能者」這個名字,早在創世記十七章一節,耶和華神就已經向亞伯蘭宣告祂是「全能的神」。在出埃及記六章三節,神對摩西說話,就是說祂曾向亞伯拉罕、以撒、雅各顯現為全能的神。詩篇六十八篇和九十一篇也用過「全能者」這個名字。「全能者」這個名字根本不可能是該組織所宣稱的「新名」。
並且啟示錄一章四節、八節、四章八節,還是以「耶和華」的名,也就是「今在、昔在、以後永在的」名出現,這和出埃及記三章十四節呈現的耶和華神的名字是一樣的意義。同樣的,在啟示錄的許多章節都可看到,耶穌、耶穌基督的名,耶和華和耶穌的名不僅沒有過去,也沒有被取代,反而耶穌的名出現有十三處之多。啟示錄的結尾,主耶穌是以第一人稱「『我』耶穌差遣我的使者,為眾教會將這些事向你們做見證。…『我』必快來。」我們信耶穌基督是神,是全能者,但絕不認同該組織曲解聖經、故意誤導人去信一位被他們「改名的神」,我們更是譴責該組織冒稱他們的言論是全能神的發言,褻瀆神的罪要歸到他們的身上。
使徒行傳四章十二節明白的說:「除祂之外,別無拯救;因為天上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因此,耶穌的名不僅沒有因為祂在地上成功救贖後就結束了,反而如聖經腓立比書中所說,這位耶穌釘死十字架後,「神賜給祂那超乎萬名之上的名,在耶穌的名裡,萬膝都要跪拜,萬口都要公開承認耶穌為主。」足證該組織傳講的,是悖離聖經的異端。使徒約翰說:「誰是說謊話的呢?不是那不認耶穌為基督的嗎?不認父與子的,這就是敵基督的。」(約壹2:22)這段話真是非該組織莫屬!
四.對耶穌基督的位格和工作的極端的錯謬解釋
1.胡亂的時代論,說恩典時代已經結束,這等於是關閉因信耶穌得永生之恩典的門
「末世的工作是三步工作中的最後一步工作,是又一個新時代的工作,不代表整個經營的工作。六千年經營計劃分三步工作,哪步工作都不能代表三個時代的工作,只能代表一部分。耶和華這名不能代表神的所有性情,…所以一個時代代表神的一部分性情,…神作完律法時代的工作,…恩典時代結束了,…末世的工作把耶和華作的工作、耶穌作的工作、人所不明白的所有那些奧祕都向人打開,以至於顯明人類的歸宿、人類的結局,結束在人類中間的全部拯救工作。末世這步工作是收尾的工作…。」──摘自《話在肉身顯現》道成肉身的奧祕(四)
該組織胡亂地將神的工作劃分成三個時代,取消了法前時代,當然也就等於把創世記的記載一筆勾銷了;並且又把我們今天所處在的恩典時代給「結束」了。但是,根據聖經,當耶穌來了,恩典與實際就來了,就開始了「恩典時代」(約1:17),這個恩典時代要一直延續到耶穌基督的第二次來,榮耀的國度才降臨,以及存到永遠的新天新地。而他們否認這一切正統的教訓,說恩典時代已經結束,現在來到了「收尾的工作」、「末世的工作」、「征服的工作」。我們要洞悉其胡亂解釋、創造名詞的目的,就是要以「改名的全能神」配上「新工作」,好騙得真理根基不穩、靈性不堅的人去成為其會員而已。
2.聲稱第一次的道成肉身的工作不完全,捏造有第二次的道成肉身、耶穌重返肉身。他們說第一次道成肉身是為了救贖人類,第二次重返肉身是為了征服人心、戰勝撒但。這完全是異端,否認了耶穌救贖功效的永遠性,其實就是否認耶穌的神性,這是異端。希伯來書十章十、十二節說到耶穌基督的道成肉身是一次就永遠有功效的:「我們憑這旨意,靠耶穌基督,只一次獻上他的身體,就得以成聖。…但基督獻了一次永遠的贖罪祭,就在神的右邊坐下了。」
「耶穌來了作那步工作,並不是代表神的全部,他行了一些神蹟奇事,說了一些話語,最後釘十字架了,他代表神的一部分,他不能代表神的所有,他是代表神作一部分工作。」──摘自《神末世的作工》對神現時作工的認識
「第一次道成肉身的神並沒有將道成肉身的工作作完全,只是作完了肉身該作的第一步工作。所以,為了完全道成肉身的工作,神第二次重返肉身,將肉身的全部正常、實際都活出,即讓神的道在一個最正常、普通的肉身中顯現,來完成神在肉身還未作完的工作。」──摘自《神末世的作工》神所在「肉身」的實質
3.偽稱國度時代已經來到,除非接受「神第二次的道成肉身」,否則不能被帶進國度。此異端完全掩蓋啟示錄十一章十五節所說:「第七位天使吹號,天上就有大聲音說,世上的國,成了我主和祂基督的國,祂要做王,直到永永遠遠。」聖經的預言多數都已應驗,但第七次號筒吹響前的一些預言尚有未應驗者。何況,在馬太福音廿四章,關於祂的再來和這世代的終結之前的兆頭,主是親口告訴門徒了。我們對照以上的經文,又如何能說今天恩典時代已經結束,國度時代已經開始?尚且,在神與人之間,耶穌基督是獨一的中保;但該組織為要耍弄愚民手段,竟可捏造「第二次成肉身的神」是進國度的中保。這又是另一極大的異端。
「在末世,神又道成了肉身,這次道成肉身結束了恩典時代,帶來了國度時代,凡能接受第二次道成肉身的人,就被帶入國度時代中,而且能親自接受神的帶領。」──摘自《全能神教會 末後的方舟》寫在前面的話
4.妄言第二次成肉身的神「隨便」取了女性的肉身,所以是女基督;說這種異端的目的,是要討好婦女,要將女性同胞推上檯面,以遂其幕後非法控制之陰謀,該組織此種居心在中國大陸已全然被揭露了。聖經有多處預言主耶穌要再來,主也親口說:我們「要『看見』人子,有能力,有大榮耀,駕著天上的雲降臨。」這處聖經哪裡有說「有兩次的道成肉身」呢?主耶穌在這裡說祂自己要再臨,祂哪有說祂將要以專說中國漢語的女性臨到我們呢?該組織的言論不僅是完全偏離聖經,並且是為其在大陸超越男女界線的劣行汙衊真理,假稱神是男女不分的神。
「問(76)為什麼說兩次道成肉身完全了道成肉身的意義?神話答案(2):『而第一次的贖罪工作只是道成肉身的起步工作,征服工作中的肉身才補充了道成肉身的全部工作。在性別上,一個是男性,一個是女性,完全了道成肉身的意義。讓人對神沒有一點觀念,即神能成為男性也能成為女性,道成肉身的神的實質沒有性別劃分,他造了男人也造了女人,在他來看沒有性別劃分。』」——摘自《話在肉身顯現·神所在「肉身」的實質》
「…接著弟兄又給我交通了第二個問題。在神話中,神說:『神所作的每步工作都有實際的意義。當初,耶穌來的時候是男性,這次來的時候是女性,從這裡你能看見神造男造女都能為著他的工作,而且在神那沒有性別的劃分。他的靈來了可以隨便穿上一個肉身,這個肉身就可以代表他,不管性別是男是女,都可以代表神……』」──摘自《話在肉身顯現·兩次的道成肉身完全了道成肉身的意義》
5.強解神是一時期一面貌、一時期一性情、一時期一形相、一時期一工作,卻推翻了希伯來書十三章八節所啟示的神永恆不變的神性:「耶穌基督,昨日今日一直到永遠是一樣的」。如此說耶穌曾是耶和華,現在的耶穌又不是耶穌了,這的確是異端,完全違反神的今是昔是以後永是的神性。
「耶和華這名不能代表神的所有性情,…所以一個時代代表神的一部分性情…。」──摘自《話在肉身顯現·道成肉身的奧祕(四)》
「問(81)兩次道成肉身有哪些區別與聯繫?神話答案(1):『耶穌與我是從一位靈來的。雖然肉身沒關係,但靈是一位;作工的內容雖不一樣,擔當的工作也不一樣,但實質是一樣的;肉身所取的形像不一樣,那是因著時代不同,因著工作的需要而不相同;職分不同,帶來的工作也就不一樣,向人顯明的性情也不一樣。…神在兩個不同時期所道成的肉身。』——摘自《話在肉身顯現·兩次的道成肉身完全了道成肉身的意義》」
「你應知道,我曾經作過救贖的工作,我曾經是耶穌,但我不能永遠是耶穌,就如我曾經是耶和華,但後來我又成了耶穌一樣。我是人類的神,是造物的主,但我不能永遠是耶穌,不能永遠是耶和華。」──摘自《神末世的作工》論到「信」,你怎麼認識?
初代教會曾出現過「形相神格唯一論」(Modalistic Monarchianism),撒伯流派(Sabellianism)為其著名者。其異端觀點是否認三位一體,想以「一位三職」或「一個演員裝扮三種角色」,來詮釋神的「一」和「三」的奧秘。該組織類同以這種人的思維邏輯,來強解神聖之神位格的結果,當然是由極端成為異端了。
6.謬講耶穌在沒有盡職分之前,看不見一點神的味道。這否認了基督耶穌之神、人二性的並存與合一,是歷史上一再被定罪之異端的基督論。
該組織違背羅馬書開宗明義的話,就是我們必須「按肉體」及「按聖善的靈」(3,4節),來看耶穌身上之神性與人性的兩方面,才是聖經的正統。
「耶穌在地的生活也都是肉身的正常生活,他活在肉身的正常人性裡,或者是作工說話的權柄,或者是醫病趕鬼的權柄,這些超凡的事在他未盡職分以先基本上沒有。在他二十九歲也就是沒盡職分以前就足可證明他只是一個正常的肉身,既是正常的肉身,而且是未盡職分,人在他身上就看不出一點神的味道,只看見他就是一個正常的人,一個普通的人,正如當初有些人認為他是約瑟的兒子。」──摘自《神末世的作工》神所在「肉身」的實質
7.建立極端的權威解經模式,以似是而非的屬靈辭彙欺騙人。啟示錄十四章十四節明說主坐在白雲上而來,他們就可以強說不是真正的雲;但說到馬太福音廿四章廿七節「閃電從東邊發出,直照到西邊,人子降臨,也要這樣。」時,就硬說基督是閃電,東方是中國。這種既非字義解經、又非靈意解經、更非以經解經的原則,完全違反正統。當他們被指出錯謬時,不但不悔改回轉,反而是一再反覆的搞一些叫人心思迷糊的詞句。這是按私意的異端解經方式。
「『各宗派首領被神話語征服的鐵證,135則』…神話說:『幾千年來,人一直盼望能夠看見救世主的降臨,盼望能夠看見救世主耶穌駕著白雲親自降臨在渴慕盼望他幾千年的人中間,…人都這樣認為,耶穌釘十字架復活以後,是駕著白雲歸到天上至高者的右邊的,同樣,他仍然駕著一朵白雲…,向他們顯現,…這一切人的觀念中所認為的。但是,耶穌救主卻並沒有那樣作,他作的與人的觀念恰恰相反,他並不在那些苦盼他重歸的人中間降臨,而且也沒有駕著『白雲』向萬人顯現。他早已降臨,但人卻並不認識,人也並不知曉,只是在漫無目的地等待著他,豈不知他早已駕著白雲(白雲就指他的靈、他的話、他的全部性情與所是)降在了末世要作成的一班得勝者中間!』」──摘自《『救主』早已駕著『白雲』重歸》
五.否認耶穌十字架救贖大功的全備完整,隨意定義耶穌救主只有成就救贖人類的罪而已。這個說法又是再一次為著推廣「全能神」做準備而已。此異端說法,刻意完全忽略羅馬書五章十節所說的完整救恩的兩方面,就是一面我們「藉神兒子的死,得與神和好」,這是地位上的;另一面我們又「更要因祂的生得救」,這是指性質上的。並且我們可以一直經歷耶穌基督給我們的救恩,到祂「降臨的時候,完全無可指摘。」(帖撒羅尼迦前書五章廿三節)。那些以「救贖停頓說」、「耶穌基督的救恩不能將罪人完全拯救出來」恐嚇人的,就是傳異端的人。
「各宗派首領被神話語征服的鐵證,第49則,一位弟兄拿出神話讀道:『人若在末世仍然盼望救主耶穌降臨,而且還是帶著他在猶太的形像降臨,那麼整個六千年的經營計劃就停留在救贖時代,再不能向前推移,而且永遠不會有末世來到,也不會結束時代。因為『耶穌救主』只是救贖人類、拯救人類的,我取『耶穌』這個名只是為了恩典時代所有的罪人而有的,並不是為了結束整個人類而有的名。──(摘自《話在肉身顯現·「救主」早已駕著「白雲」重歸》)」。
「這工作若不是藉著道成肉身根本沒法達到果效,不能將罪惡的人完全拯救出來。」──摘自《神末世的作工》道成肉身的奧祕(四)
參.在手段上,該組織在大陸是採取擄人斂財、道德敗壞、恐嚇控制、威脅利誘的方式,來吸收發展成員。在大陸以「全能神」、「末次道成肉身」、「東方閃電」、「女基督」為宣傳,是一個以打著基督教為旗號,卻帶有特別目的團體。
一.以極盡所能的言詞貶低、損毀中國人的價值,完全背離聖經神愛世人的人本價值
「中國人從來都不信上帝,從來沒事奉過耶和華,從來沒事奉過耶穌,就會磕頭燒香、燒紙拜佛,就會敬拜偶像,都悖逆到極點了,…神是至高無上的,他的偉大與正直就表現在拯救一班無人瞧得起的低賤的人身上。……全宇之下,中國人是最落後的人類,出生低賤,人格低下,痴呆麻木,庸俗腐朽,撒但性情沾滿全身,污穢淫亂,你們樣樣都有。就這些敗壞性情,在作完這工作之後,人都脫去了,都能完全順服下來了,被作成了,這樣的作工果效在受造之物中間才叫見證!」——摘自《話在肉身顯現》
二.以高抬自己為神的方式,把自己任意妄為的說話化身為「神說」,好煽動群眾與政府對立,以達到其政治目的
「在中國的子民身上,不但有大紅龍的毒素,而且還有更多的、更明顯的大紅龍的本性在其身上顯露,但神並沒有直接說出口,…神只說『我作這一步工作的著重點主要是在你們身上,這也是我道成肉身在中國的一個方面的意義』。說得更確切點,神主要是來征服大紅龍子孫的典型代表,這是神道成肉身在中國的意義。」——摘自《話在肉身顯現》
該組織極度貶低聖經的價值,卻又任意引用聖經啟示錄說到關於撒但之「大紅龍」的表號,作為其專門貶低中國人存在價值的依據;然後又毫無根據的「代表」神發言,定義神道成肉身在中國的意義。這些手法不過在在顯示其想曲解聖經而達到宣揚該組織是神要拯救中國人的新工作。這與一九九三年起在大陸竄起的「東方閃電」言論完全一模一樣。只是把宣傳焦點由「主已經再臨」轉為「末次道成肉身」,「閃電在東方」直接講為「拯救中國大紅龍的子孫」而已。全能神與東方閃電的關係已呼之欲出。
三.竟然與被定為異端邪教的「東方閃電」的論調和書刊相同主張
表面上東方閃電派的著作甚多,如《救主早已重歸》、《神向全宇發聲》、《話在肉身顯現》、《審判在神家起首》、《神隱秘的作工》、《上帝的聲音》、《在光中行走》等。最普及的二本是《東方發出的閃電》與《神隱秘的作工》。目前因「東方閃電」已被全中國的教會視為異端,所以再印的書名不用「東方閃電」這個名稱,每隔一段時間,就可能換個書名再次發行。事實上這些書的內容多半雷同,不過是改變書名或章節、內容前後次序更動,如《神隱秘的作工》與《審判在神家起首》內容完全相同,而又與《東方發出的閃電》僅有章次安排上的不同。《話在肉身顯現》共有三冊,基本上是講道集,幾乎所有選本的內容都可以在此書中找到。
「東方閃電」的教義重點在於「認識三步作工」,他們認為那是新異象、新啟示,是認識神唯一的途徑。其實祂們都是總稱為「全能神」的組織,不過是「一班人馬,多塊牌子」罷了。他們的刊物都是建立在「神六千年工作的內幕」的基礎之上。以下摘錄一些「東方閃電」的書刊段落,我們可以看見其論調和主張竟然與「全能神」相同,如此我們就不難發現二者的關係了:
「相信聖經,就是相信謠言。」──《閃電》417/419 頁
「所以我們別研究聖經,別搞聖經了。」──《閃電》368頁
「留心與相信聖經的人是聖經的看家奴…是經文的走狗。」──《發聲》28/30頁
「不管以往聖經對人的幫助有多少,但到現在聖經成了神最新工作的攔阻,…聖經成了人心目中的偶像,也成了人頭腦中的迷。」──《顯現》799頁
「但這些書仍是過時的書,仍是舊約時代的書,他們這些書再好也只能適用一個時期,並不能存到永遠…再好也是過時了…就新約『生命之言』即『使徒書信』,『四福音』拿到今天都成了歷史書籍,成了老黃曆…還不是都過時嗎?還不都是無價值嗎?」──《顯現》815 頁-
「三而一的神根本不存在,也就是聖父、聖子、聖靈三位一體的神根本不存在。」──《閃電》393頁,399頁
「聖父、聖子、聖靈,這個說法最謬。」──《顯現》869頁-
「聖父、聖子、聖靈怎麼能合一呢?但願你們信一位神,不要信三位神。」──《顯現》874頁
「舊約預言的彌賽亞並不是耶穌, 彌賽亞並沒有來,竟來了耶穌。」—— 《閃電》 257頁
「若不是道成肉身 (第二次)…不能將罪惡的人完全拯救出來。」 ——《閃電》381頁, 431頁,440頁
「神第二次道成肉身是個女性,且在中國」──《閃電》前言1頁,正文384頁-389頁
「引賽41:1-14中的『東方一人』就是『女基督』,又說:第一次道成肉身是男的,名叫『耶穌』,第二次道成肉身是女的,名叫『閃電』 (根據太24:37),兩次的道成肉身完全了神道成肉身的意義,更重要的是在創1:27 中完成了『神按著自己的形像造男造女』的目的。」──《顯現》860 頁。
引《易經》的『道分陰陽』來支持其論點 ──《說話》35 頁
四.與「東方閃電」同夥之人在道德上的敗壞
中國大陸的公開資料記載,東方閃電於1993年開始出現於河南省,利用女色、撒謊、毆打、綁架、禁錮等操控方式傳教,已被定為為異端邪教,遭到強力掃蕩。教主為趙維山,因不法而被通緝,拋棄家庭,離開黑龍江逃到了河南後,利用精神受刺激、自稱能看異象說預言的楊向彬,將楊向彬推為「女基督」、「全能神」,好利用她來發展組織。他們說的歪理邪說就成為「全能神的說話」,趙自己任最高權力的「祭司」,藏於幕後遙控一切。2000年,趙某潛逃美國,繼續以地下流匯管道收取騙歛之錢財。2012年,東方閃電以「全能神教會」的名稱繼續活躍或流竄於大陸、香港、台灣等地區。
這夥人為了達到他們的目的,便不擇手段的拉攏人入教。其吸收信徒的方法與步驟有四:臥底、鋪路、跟進、脅迫(詳見其訓練傳道人的《摸底鋪路問題細則》一書)。許多曾經誤入他們團體的人見證,該組織的手段包括用說謊、金錢、物質、色情、強逼,無所不用其極的迫人入教,極其敗壞道德。在加入他們後,該組織就要求人要絕對順服、效忠、奉獻、傳揚「女基督」,「業績」表現良好者可以領得相當高額的費用,否則就會受到威逼、恐嚇,甚至遭受毒打。
這些曾經受害的人說,該組織採取以上的手段發展組織,甚至破壞到家庭及婚姻的關係都在所不惜;有的夫妻因此反目,有的離棄家庭,也有的父母因而從此喚不回親愛的兒女,成為家庭永遠的傷痛。
五.「東方閃電」及「全能神」的「傳福音」、「傳道」,根本不是傳揚聖經所說的福音,其訓練手冊教育其「傳道人」為「摸底鋪路」。
所謂「摸底鋪路」是他們最常用的騙人手法,其組織內部規定:
「摸底鋪路要經過四個步驟:一是摸底細,利用參加基督教家庭聚會點的活動,了解情況;二是拉關係,尋找共同語言;三是轉觀念,設法改變對方的信仰;四是作見證,鼓吹全能神的虛假神蹟。」
根據大陸受騙過的民眾反應,全能神成員通常裝出一副十分和善的面孔,他們自稱他們信的也是基督教,是國家允許傳播的宗教,加入後主要是讓人改掉惡習、做好事。待摸清情況後,再根據家庭不和、身體不好等具體情況,大談神的無所不能、信神的好處,以此來灌輸全能神的歪理邪說。另外,針對有職務的教會的人員,他們將此看為重點發展對象。經過摸底後,如果發現了這些人的軟弱,甚至會裝作要求協談輔導、發生戀情、色情引誘、拍攝不雅相片的手段,逼人至終就範。
在《關於傳福音工作的原則》一書中,稱:「以前幾種傳福音的方式都是行之有效的,如:知情人帶路、拉關係、交朋友、愛心感化、建立感情、軟磨硬纏等。這些方式要堅持長期使用,到必要時還得會用絕招。為了使人受拯救,必須不擇手段。…為了得人,付出什麼代價都值得,這是『傳福音』的原則。」
摸底鋪路的下一步,就是要宣稱聖經是過時的書、只有「全能神的書」才是神最新的發表。該組織陪人讀聖經的下一步,就是要伺機推廣《全能神教會,末後的方舟》、《跟隨羔羊唱新歌》、《為蒙拯救信神》、《主隱秘的作工》、《道在肉身顯現》等等書刊。其實,只要是該組織的成員,他們一定耐不住長時間讀聖經的,因為他們的「使命」是藏不住的,他們早晚都要叫人讀那自我編造的三十餘種書籍的。
六.行動詭秘,手段毒辣,層層組織,隱密操控,根本不是在光中行動的人
「我(神)若是公開的工作不早就給魔鬼繳獲了嗎?它們還能容讓神的存在嗎?若是講道教訓人,那我不早就粉身碎骨了嗎?」(《閃電》353頁)
「神話說:『在我創造世界的時候,我就把人按著我的要求分為四等,就是指眾子、子民、效力者、滅亡的這四等。為啥不把眾長子列在其中呢?因為眾長子不是受造之物,是從我來的,不是屬於人類的。』」(摘自《話在肉身顯現》之基督起初的發表與見證·第一百一十四篇說話)
聖經記載撒但魔鬼如何懼怕耶穌基督這位真神,而「東方閃電」同夥之徒竟然怕魔鬼?甚至大言不慚的說神的存在需要看魔鬼的臉色?我們必須拆穿這種鬼鬼祟祟、詭計多端、一口兩舌、以似是而非的屬靈辭彙來欺騙人的作為。他們把人類分成五等層級:眾長子、長子、子民、效力的、滅亡的。女基督稱自己是「全能者」,第二層級有若干大祭司,第三層級是引導人(即分區的負責人), 第四層級是「引路人」(即各地的負責人),最低一層是「接待人」(即小組長),接待人要移民到指示的地方去落地生根,發現可以運作的「物件」就要上報。所有組織層級都是單線聯繫,從來就沒有人看過女基督,也沒有人聽過她說話,人很難瞭解其內幕。
許多基督徒反應,若照其廣告去電索取贈書,他們說要面談;我們問其聚會地點,他們說是隱密不能公開。這種「高調」登報、「低調」躲藏的行徑,自稱中國大陸政府限制宗教自由所以要隱藏,結果在自由民主的台灣仍然偷偷摸摸、躲躲藏藏。此已足證該組織乃屬黑暗之子了。
在大陸,該組織建立了一套嚴密的體系,自「祭司」往下,設立了「監察組、牧區、區、小區、教會和小排」等多個層級,其中監察組組長、副組長為全能神在大陸的最高頭目,通過互聯網直接聽命於境外的趙維山。
該組織的名稱除了以「全能神」出現外,以往也常以「實際神」、「東方閃電」、「閃電派」、「女神教」等多個不同名稱交替使用。該組織成員對外宣稱,將再度更名為「新歌教會」,以混淆視聽,敬請全台基督教會共同留意防範,護衛神賜給台灣的祝福沒有破口漏洞。
組織成員也使用不同的化名變稱,十分詭秘。該組織採用特務化方式活動:逐級指揮,單線聯繫,上線知下線、下線不知上線,設有專門負責對外聯絡的人員傳遞指令,骨幹份子居住地隨時變動,易地交流任職,內部使用化名及不許問真名和地址等等。聚會採取臨時通知的辦法,設立多處接頭地點,專人放哨。內部交談有一整套暗語,經常更換通訊工具,現在常用如Skype的網路電話,並且經常團體更換帳號。不允許用家用電話來談論或連繫涉及組織內部相關的事。
該組織還編印了名為《中國大陸基督教各宗各派抵擋全能神遭懲罰的典型事例》的小冊子,捏造了大量事例,強化對信徒的精神控制。另一本小冊子《發生環境事故必須傳達的幾件事》中稱:「誰出賣兄弟姐妹、出賣教會,都按猶大處理」;「如出賣教會,成為猶大,將永遠開除,徹底滅亡」。
大陸河南省曾發生多起遭「全能神」、「東方閃電」歹徒毒打、殘害家庭教會同工的事件。這些同工當時都是為了捍衛真理,抵制他們而遭受嚴重的傷害。「東方閃電」實質上已危及他人的生命安全,給社會帶來恐懼和危害。
肆.所有神的兒女該有的警醒
彼得後書二章一節說:「從前在百姓中有假先知起來,將來在你們中間也必有假師傅,私自引進陷害人的異端,連買他們的主他們也不承認,自取速速的滅亡。」
猶大書第三、四節說:「親愛的弟兄啊,我想盡心寫信給你們,…要為從前一次交付聖徒的真道,竭力地爭辯。因為有些人偷著進來,就是自古被定受刑罰的,是不虔誠的,將我們神的恩變作放縱情慾的機會,並且不認獨一的主宰我們主耶穌基督」。
正如聖經所預言的那樣,自古以來,異端與邪教從未間斷,並如影隨形般地攪擾著教會。異端者不相信聖經是神默示的,並大肆攻擊聖經的神聖權威。他們用蔑視的眼光批判聖經,甚至口出狂言,否定了神在歷史中的給予人類的神聖啟示。他們這些論調是與聖經啟示耶穌基督的真理相悖離。
連使徒行傳四章十二節這樣明白的說:「除祂之外,別無拯救;因為天上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但該組織還可公然否認獨一的真神,公然否定耶穌基督是宇宙惟一的救主,而自稱就是神自己,這是對神也是對救主耶穌基督絕大的褻瀆。其他更不必說他們是如何的對耶穌釘死、復活、升天的否定,以及對基督再來的曲解了。
該組織以上的所言所行,足以說明他們就是使徒約翰書信所預告要出現的敵基督者。使徒約翰說,否認耶穌是基督的、否認父與子的、不承認耶穌基督是在肉體裡來的,就是迷惑人的、敵基督的。任何否定耶穌基督的神性、人性、死、復活、升天、再來的論調,再傳另一位救主、再傳另一個福音的,絕對是背離聖經正統教訓的異端邪說。神的兒女們都應當起來竭力抵擋。
所以,凡屬神的兒女們哪!都該謹慎並警惕!因為在末後的日子,魔鬼像吼叫的獅子遍地尋找可吞吃的人。基督的精兵們!都該奮起並興起!當我們看到基督的眾肢體受異端迷惑,遭其騷擾時,當我們目睹基督的身體受到虧損時,這是我們站出來,用聖經的真理來捍衛主的教會的時候。
我們都愛這塊神恩賜的土地,我們感謝神,為著這塊土地上有全球都讚譽、舉世少有之善良親切愛心的人民。但是,當我們看到有人要假藉基督教、教會、神的名,大打宗教自由的旗號,來騙取台灣人民的愛心,傷害台灣人民的善良天性時,以致破壞台灣百姓數百年來對耶穌基督福音的美好形象時,吾等眾教會的牧長們不能沉默,我們必須發聲才能對得起神、對得起台灣人民。
我們宣告:基督得勝!還要再勝!勝過虛假!勝過黑暗!榮耀歸神!祝福歸給祂的教會!恩典賜給台灣所有的百姓!阿們!
針對異端”全能神教會”-台灣基督教界共同聲明連署表
全台灣眾召會127處代表 / 吳有成 弟兄
中華基督教衛理公會總會會督 / 林長贈 牧師
基督徒地方教會聯合同工會主席 / 林棟樑 長老
中華基督教行道會聯會主席 / 張振華 牧師
基督教台灣信義會牧師團 / 張復民 主席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總幹事 / 張德謙 牧師
基督教台灣信義會總會監督 / 陳志宏 牧師
浸信會聯會總幹事 / 曾敬恩 牧師
台灣聖教會總會長 / 鄭忠和 牧師
基督教台灣貴格會聯會主席 / 戴坤益 牧師
中國神召會台灣區議會會長 / 顏金龍 牧師
中華循理會年議會會長 / 羅遠平 牧長
台中忠孝路長老教會主任牧師 / 王武聰 牧師
基督教台北真道教會主任牧師 / 朱植森 牧師
城市之光教會主任牧師 / 李家忠 牧師
基督教浸信會懷恩堂主任牧師 / 李耀斌 牧師
台中思恩堂主任牧師 / 杜明達 牧師
台北靈糧堂靈糧全球使徒性網絡主席 / 周神助 牧師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基隆大武崙教會主任牧師 / 高千苑 牧師
台北靈糧堂主任牧師 / 區永亮 牧師
基督之家主任牧師 / 寇紹恩 牧師
新店行道會主任牧師 / 張茂松 牧師
基督教台北純福音教會主任牧師 / 張漢業 牧師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雙連長老教會主任牧師 / 陳文欽 牧師
行道會榮耀堂駐堂牧師 / 陳靜漪 牧師
桃園聯禱會主席 / 黃烱榕 牧師
火把行道會主任牧師 / 楊永民 牧師
台北真理堂主任牧師 / 楊寧亞 牧師
佳音教會主任牧師 / 葛揚明 牧師
士林靈糧堂主任牧師 / 劉群茂 牧師
中華基督教浸信宣道會武昌教會主任牧師 / 鄭博仁 牧師
花蓮美崙浸信會主任牧師 / 蕭平 牧師
台北市中華基督教長老會信友堂主任牧師 / 謝榮生 牧師
新生命小組教會主任牧師 / 顧其芸 牧師
中台神學院代理院長 / 王萃珍 教務長
中華福音神學院院長 / 周功和 牧師
聖光神學院院長 / 陳吉松 牧師
靈糧教牧宣教神學院院長 / 謝宏忠 牧師
衛理神學研究院代理院長 / 龐君華 牧師
台北市基督教中國福音會董事長 / 于迦勒 牧師
校園福音團契總幹事 / 王文衍 牧師
宇宙光全人關懷機構總幹事 / 林治平 教授
天使心家族社會福利基金會執行長 / 林照程 弟兄
基督教救世傳播協會會長 / 洪善群 長老
中華基督教福音協進會秘書長 / 夏忠堅 牧師
台灣彩虹愛家生命教育協會秘書長 / 陳進隆 弟兄
中國主日學協會執行長 / 黃清一 牧師
基督教以琳書房總經理 / 黃聖志 長老
台灣讀經會總幹事 / 廖明發 牧師
基督教晨曦會總幹事 / 劉民和 牧師
中華民國基督教全國禱告網絡協會總幹事 / 潘劉玉霞 牧師
蒲公英希望基金會董事長 / 魏悌香 牧師
基督教愛網全人關懷社會福利慈善基金會執行長 / 蘇弈璋 牧師
佳音電台台長 / 呂思瑜 牧師
好消息電視台總經理 / 曾國生 弟兄
基督教論壇報社長 / 鄭忠信 弟兄
(連署持續進行中)
文章來源:基督教論壇報 https://www.ct.org.tw/1237900#ixzz4fnumg3nO
文章來源:基督教論壇報 https://www.ct.org.tw/1237900#ixzz4fnuY3YxX
2017年4月27日 星期四
聖經是上帝的話: 評彭國瑋《見證耶穌是基督》的聖經觀與釋經學 - 柯志明教授20130529
每當想好好來計畫讀一些好文章時,心裡冒出的第一篇文章常常就是這篇: 聖經是上帝的話: 評彭國瑋《見證耶穌是基督》的聖經觀與釋經學
(柯志明教授20130529講於中原大學宗教研究所)
http://taiwan-christians.blogspot.tw/search/label/%E6%95%99%E7%BE%A9
這次也一併參考了(1)芝加哥聖經無誤宣言、(2)主曾曉諭:《無誤聖經》(林慈信) http://www.chinahorizon.org/live/images/electronic_books/inerrant-word-book-files-030512.pdf
【反同性婚姻法制化問答】柯志明教授
不管贊成或反對「同性婚姻法制化」總要有個說法,這樣才是理性,也是願意對話的誠意。若一方的說法禁不起檢視,自然合理另一方的理據。總之,邀請大家一起來閱讀、討論及分享以下的【反同性婚姻法制化問答】。
以下引文來自柯志明教授的臉書:
我反對為了將所謂的「同性婚姻」法制化而修改我國現行的一夫一妻婚姻制度,這是我的一貫立場,過去曾為此多次公開發言並撰寫許多論述。本不願對此多言,但臺灣的政治現實迫使我不得不再對此發言。我無法容忍少數以「平權」之名對多數臺灣人行霸權之實的政客,毀壞臺灣的社會倫常,摧毀攸關後代子孫的永續婚姻家庭價值。以下是我在七月出版的新書《無所謂「同性婚姻」:婚姻的本性與價值》(新北市:橄㰖)中的一個反同性婚姻法制化問答(頁115-142),共二十九個,約一萬字。懇請我的臉書朋友耐心閱讀,並歡迎分享。希望這些文字能有助於護衛臺灣既有的美好婚姻制度,並保護生養我們的「母親」臺灣免於受害。
連結出處: 柯志明教授部落格
http://taiwan-christians.blogspot.tw/2016/11/blog-post.html#more
以下引文來自柯志明教授的臉書:
我反對為了將所謂的「同性婚姻」法制化而修改我國現行的一夫一妻婚姻制度,這是我的一貫立場,過去曾為此多次公開發言並撰寫許多論述。本不願對此多言,但臺灣的政治現實迫使我不得不再對此發言。我無法容忍少數以「平權」之名對多數臺灣人行霸權之實的政客,毀壞臺灣的社會倫常,摧毀攸關後代子孫的永續婚姻家庭價值。以下是我在七月出版的新書《無所謂「同性婚姻」:婚姻的本性與價值》(新北市:橄㰖)中的一個反同性婚姻法制化問答(頁115-142),共二十九個,約一萬字。懇請我的臉書朋友耐心閱讀,並歡迎分享。希望這些文字能有助於護衛臺灣既有的美好婚姻制度,並保護生養我們的「母親」臺灣免於受害。
http://taiwan-christians.blogspot.tw/2016/11/blog-post.html#more
2017年4月14日 星期五
大聲哀哭的上帝 (柯志明教授寫於2016受難節)
只有一種信仰裡的神,竟是被人以死刑犯對待處死。不是因為祂有罪,而是祂要以此為贖價,將我們從罪惡中贖出來。這就是基督信仰與其他信仰最大的不同處,因為「基督徒的上帝同時也是一位道成肉身成為人、為世界受苦的上帝,是會大聲哀哭、流淚禱告、懇求免死的上帝(來5:7),一位被世人判死刑而被釘於十字架而死的上帝」。
大聲哀哭的上帝 (柯志明教授寫於2016受難節)
2017年3月30日 星期四
回應【顏聖紘,從演化生物學來看 同性戀為自然現象】(環資)
回應【顏聖紘,從演化生物學來看 同性戀為自然現象】(環資)
1.學術上,這「只是」演化生物學的觀點,而眾多的人文學科才是對人類生命種種面向的研究之主流,哲學人學的分析更是深入。何況,「演化」因無法被反覆檢驗為真而應只能被視為「假說」,而不是「理論」(如物理學),應視之為只是自然歷史中現象之間的關連性之可能性推論。也因此,若單單以「演化生物學」的假設就要奉為合理性的根據,不免過於無知,不然就是科學(至上)主義。
2.邏輯上,戀慕會要求行為,但單單行為並不等於戀慕。動物中有類似行為不能推論出有戀慕,這與人類同性之間明顯的戀慕是兩回事,人類的戀慕所引發的文化現象(特別是產業)之豐富(/變態)是最好的證明,這是單調固定的動物行為所完全無法相提並論的。
3.若以動物行為作為「理解」人類行為基礎,這過於化約。一般理性也告訴我們,要以簡單的來解釋複雜的,這完全是行不通的,而且是順序顛倒。也因此,若進而要以動物行為來「合理化」人類行為,這完全是荒謬的!
4.若以動物行為來「合理化」人類行為是成立的,那可怕的是: 自然界許多「適者生存」的生命表現是否也可同理,使人類世界裡的種種殘酷、變態等亂象變的合理化呢?
1.學術上,這「只是」演化生物學的觀點,而眾多的人文學科才是對人類生命種種面向的研究之主流,哲學人學的分析更是深入。何況,「演化」因無法被反覆檢驗為真而應只能被視為「假說」,而不是「理論」(如物理學),應視之為只是自然歷史中現象之間的關連性之可能性推論。也因此,若單單以「演化生物學」的假設就要奉為合理性的根據,不免過於無知,不然就是科學(至上)主義。
2.邏輯上,戀慕會要求行為,但單單行為並不等於戀慕。動物中有類似行為不能推論出有戀慕,這與人類同性之間明顯的戀慕是兩回事,人類的戀慕所引發的文化現象(特別是產業)之豐富(/變態)是最好的證明,這是單調固定的動物行為所完全無法相提並論的。
3.若以動物行為作為「理解」人類行為基礎,這過於化約。一般理性也告訴我們,要以簡單的來解釋複雜的,這完全是行不通的,而且是順序顛倒。也因此,若進而要以動物行為來「合理化」人類行為,這完全是荒謬的!
4.若以動物行為來「合理化」人類行為是成立的,那可怕的是: 自然界許多「適者生存」的生命表現是否也可同理,使人類世界裡的種種殘酷、變態等亂象變的合理化呢?
2017年3月28日 星期二
【風向新聞全民開講】邀請柯志明老師及裘佩恩律師一同討論「同婚釋憲」 - 錄影
【風向新聞全民開講】
#同婚釋憲 剛過,大家全部都有聽懂嗎?
這次邀請到靜宜大學生態人文學系副教授柯志明 及
碩恩法律事務所裘佩恩
與主持人曾獻瑩來談談本次同婚釋憲,重點在哪裡?https://www.facebook.com/kairos.news/videos/598540820338002/?hc_location=ufi
2017年3月24日 星期五
無制度性保障同性結合是否違憲? (柯志明教授) 與大法官解釋
【以下轉貼自柯志明臉書】
今天司法院為審理臺北市政府(會台字第12771號)、祁家威(會台字第12674號)就民法第四編「親屬」第二章「婚姻」規定「使同性別二人間不能成立法律上婚姻關係」認有違憲疑義聲請解釋案舉行憲法法庭言詞辯論。對本案,憲法法庭列出下列四個焦點問題:
1.民法第4編親屬第2章婚姻規定是否容許同性別二人結婚?
2.答案如為否定,是否違反憲法第22條所保障婚姻自由之規定?
3.又是否違反憲法第7條保障平等權之意旨?
4.如立法創設非婚姻之其他制度(例如同性伴侶),是否符合憲法第7條保障平等權以及第22條保障婚姻自由之意旨?
國家對同性婚姻原則上可以有三種立場:一是制度性保障,二是禁止,三是不干涉。制度性保障就是視同性婚姻為一種值得以法律制度保障的婚姻類型;禁止則是視同性婚姻為非法婚姻類型;不干涉就是對同性婚姻保持法律中立。
這次憲法法庭言詞辯論的主要焦點在於:同性婚姻制是否為受我國民法親屬編所保障的婚姻;若不是,民法親屬編之婚姻規定是否有違憲疑義,即違反憲法第7與22 條;若民法無違憲,那麼為同性結合創設一種非婚姻的制度(如同性伴侶)是否符合憲法第7與22條之要旨。
我的意見是:民法親屬編婚姻章無違憲,也無違反憲法第7及22條,致於是否要為同性結合創設制度則須視該制度之內函為何而定。我已把自己的簡要意見寫成一短文,置於我的部落格,歡迎有關心此議題的朋友參閱。
..................................................
無制度性保障同性結合是否違憲?(柯志明教授20170324)
補充: 大法官解釋
釋字第 552 號 理由書:
......一夫一妻婚姻制度係為維護配偶間之人格倫理關係,實現男女平等原則,及維持社會秩序,應受憲法保障。民法第九百八十八條第二款關於重婚無效之規定,即本此意旨而制定。婚姻自由雖為憲法上所保障之自由權,惟應受一夫一妻婚姻制度之限制。......
釋字第 554號 解釋文:
婚姻與家庭為社會形成與發展之基礎,受憲法制度性保障(參照本院釋字第三六二號、第五五二號解釋)。婚姻制度植基於人格自由,具有維護人倫秩序、男女平等、養育子女等社會性功能,國家為確保婚姻制度之存續與圓滿,自得制定相關規範,約束夫妻雙方互負忠誠義務。性行為自由與個人之人格有不可分離之關係,固得自主決定是否及與何人發生性行為,惟依憲法第二十二條規定,於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之前提下,始受保障。是性行為之自由,自應受婚姻與家庭制度之制約。......
釋字第 211 號 理由書:
按憲法第七條規定:「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係為保障人民在法律上地位之實質平等,並不限制立法機關在此原則下,為增進公共利益,以法律授權主管機關,斟酌具體案件事實上之差異及立法之目的,而為合理之不同處置。......
釋字第 485號 解釋文:
憲法第七條平等原則並非指絕對、機械之形式上平等,而係保障人民在法律上地位之實質平等,立法機關基於憲法之價值體系及立法目的,自得斟酌規範事物性質之差異而為合理之區別對待。......
回應: 環境資訊中心 - 首位閣員表態挺婚姻平權 李應元環署門前「反塗鴉」(臉書20170324)
環境資訊中心提供豐富環境資訊,在環境保護上是非常有貢獻的平台,是相當不錯的獨立媒體。不過,偶會穿插幾則「支持同性婚姻」的訊息,我留言:「若相關性越小,就越突顯預設立場越強烈」,環資回覆:「因為一些反同人士動不動就說同性戀不自然,讓自然研究領域的學者或專家很難默不作聲啊」。此外,環資還留言或標示:「妣考妣考~~」、「有眼不識太三」、「妣考邱」等。語帶戲謔,有失獨立媒體風範。
我接著回覆:
不論贊同或反同(奇怪!此事與「環境資訊」何干?),「同性戀自不自然」是自然科學家說的算嗎?這問題的關鍵在於到底「什麼是自然」,然後才能以此標準衡量某些事物或現象是不是自然的。若視凡存在於自然界裡的現象就等於是自然的,那就無所謂不自然的,這樣區分自不自然也沒有意義,更是荒謬。
學術上,自然科學家的研究對象是「自然物」,而不是「自然」,從來沒有一位自然科學家的研究對象叫做「自然」。若對哲學史有一點了解,就能明白「什麼是自然」歷來都是哲學家在思索處理的永恆主題,希臘哲學更幾乎是以回應「什麼是自然」所展開的自然哲學時期。關於「什麼是自然」的主題,現代哲學家Robin George Collingwood在其The Idea of Nature裡有清楚的論述。
至於在自然科學中一種「自然物」是不是處於自然的狀態,以同性戀為例,艱深的基因學研究告訴我們: XY染色體是男性,XX染色體是女性,無論誰主觀如何認定與手術,這都是改變不了的事實。解剖學上,男女性器官之間的完美契合是事實,最好的證明就是這樣的完美契合可以孕育出新的生命,人類世界才因此綿延擴展,自然界更是因此生生不息。
在這樣的基礎上,簡單說,一個具有雄性的性器官者卻表現著雌性的生命現象,一個具有雌性的性器官者卻表現著雄性的生命現象,這樣自然嗎?這其實一點也不困難判別,完全不需要什麼高深學問,一般理性都會認同那絕對是不自然的。但是現代人都不敢這樣說,因為會被現代潮流(特別是網軍)定罪為歧視並嘲諷……
2017年3月21日 星期二
為什麼要讀大學呢?大學之所以應該存在的本質與價值是什麼呢?一個有價值的大學、科系、大學生的判準應該是什麼呢?
為什麼要讀大學呢?大學之所以應該存在的本質與價值是什麼呢?一個有價值的大學、科系、大學生的判準應該是什麼呢?
工作賺錢是需要的,但是如果讀大學「只是」為了找更好的工作、賺更多的錢,那真的不需要讀大學,早點投入就業市場其實更能培養競爭力。如果不能在大學裡好好裝備實現理想的能力,好好謙卑探索真正的真理與價值,畢業後必在挫折、忙碌、現實中迷失於對意義及價值的追求,隨波逐流了。
然後,任憑這樣意義及價值錯亂的政府操控:就業的數據是價值的判准,這意味著培養一個大學生應具備有的思想、素養、品格等就相對不重要了,其實,這也暗示為家庭犧牲而無法就業的家庭婦女是比較沒有價值的…...
【以下轉貼自柯志明臉書】
一個大學畢業生找不到工作是他讀的大學或科系有問題,或者是社會有問題,或者是這個大學畢業生本身有問題,或者是畢業生的家庭(如父母親)有問題,又或者是整個國家都有問題?這些問題都還弄不清楚、不好好深切反省,就直言要關掉那些「使得」畢業生找不到工作的大學或科系,這種言論簡直不堪入耳、莫名其妙,竟還出自一個前行政院長之口。
我認識許多哲學博士,已經畢業許多年了,學識與能力皆優,但到現在還找不到一份專任工作,只能到處兼課兼差,被迫當個無家無室、居無定所的哲學波希米亞人。所以,按照張善政的「大學思維」,要關掉哲學系。但是,假設哲學系畢業生都找到了工作,有人做清潔工,有人作編輯,有人賣豬腳麵線,有人開相命館,有人當代課老師,有人作生意,有人開補習班,有人作導遊等等,這樣大家有工作了而且還樂在其中,那麼哲學系就不用關掉。是這樣嗎?
一個大學畢業生「找不到」工作,這涉及許多因素,判斷與評價也很複雜,很難在他讀的大學科系與他找不到工作之間建立起因果關係。這豈只是與他就讀的學校或學系有關?與整個社會無關嗎?與國家政策無關嗎?例如,如果一個社會輕視哲學甚至刻意排斥哲學,致使哲學畢業無立足之地,這難道是哲學這門學問或哲學系應當承擔的嗎?以此類推。
沒錯,臺灣的許多大學與學系有問題,確實需要好好檢討與改進;這麼說好了,臺灣整個大學教育系統根本就有問題。但這難道不是政府的問題嗎?不是主管教育的教育部自己的問題嗎?臺灣的大學多年來根本就是被政客、政府與他們重用的所謂「教育專家」還有在教育界與學術界拉幫結派的「學閥」玩弄於股掌之間,或立或廢或教什麼,皆須依其喜好,仰其鼻息。請問,誰該負責?當然,作為國家主人的臺灣人民自己當然要負最大責任,但那些主掌教育政策或自認為教育專家而大搞大學教育實驗的人不用負責嗎?
臺灣的教育或大學教育問題是很大,但絕不是因為畢業生「找不到」工作。能找到工作或有工作當然很重要,但臺灣難道不需要邏輯、真理、良善、正義、美麗、理想、自由、高貴、榮耀、神聖等等這些更為重要高尚的科學與人文價值了嗎?大學不正應為此存在的嗎?University不正因為與整個universe有關的知識、學問、思想而存在的嗎?國家不正應特別保障這樣的大學嗎?不在乎、無闗乎、不促進、不教授這些價值的「大學」算大學嗎?大學教育竟然「只」以大學生畢業能否找到工作作為衡量可否存在的判準?都是你們在講!
談大學退場 張善政:應關掉畢業生找不到工作的學校
2017年3月10日 星期五
馬偕博士登陸145週年
3月9日,經典棒球賽讓許多台灣人都心碎了。在辛苦又不知辛苦的意義的生活裡,渴望有台灣之光可以榮耀一下自己的小確幸也落空了,更顯得悲哀,甚至因此悲憤。
同樣3月9日的145年前,28歲的加拿大人馬偕來到淡水,行醫與傳福音近30年直到喉癌去世。馬偕免費醫療、教導民眾公共衛生,並輸入許多蔬菜種子給農民種植。此外,募款協助成立許多教會與臺灣第一所西式學堂-理學堂大書院(1882年),有許多作為成了現在真理大學(1950年/臺灣第一所私立大專院校 - 淡江英語專科學校)、馬偕醫學院(1879年/臺灣第一所西醫院 - 滬尾偕醫館)、馬偕醫護管理專科學校、台灣神學院、淡江中學、純德女中(1884年/臺灣第一所女子學校 - 淡水女學堂)等的前身。
馬偕是外國人,但他是真正的台灣之光,真正的榮耀,照亮也溫暖了台灣好幾個世代並持續著。馬偕給台灣的不是一時的小確幸而是永恆的祝福,這樣的生命樣式才是真正的經典!
理學堂大書院 - 牛津學堂Oxford College 新增了一段影片:馬偕博士登陸145週年。
【馬偕博士登陸145週年】
「政經看民視」特別製作了一集與馬偕精神有關的專輯。
台灣神學院的鄭仰恩教授及「馬偕的最後住家」作曲者鄭智仁先生受邀出席分享。
「政經看民視」特別製作了一集與馬偕精神有關的專輯。
台灣神學院的鄭仰恩教授及「馬偕的最後住家」作曲者鄭智仁先生受邀出席分享。
影片出自:
2017.03.08【政經看民視】
2017.03.08【政經看民視】
2017年3月4日 星期六
同性戀是可以改變的 - 楊乙芳(真情部落格)
真情部落格: 亞當是夏娃 - 楊乙芳
2017年2月18日 星期六
不孕不能否定對婚姻、生育與圓滿家庭的期待
真正的愛情要求進入婚姻,婚後男女雙方在自然狀態下能生育,若因身體條件或意外而無法生育,對家庭圓滿來說確實是個缺憾。雙方滿心期待也理所當然以為會有「愛的結晶」,後來發現無法實現,這樣還願意相愛下去嗎? 婚姻要如何維持下去呢? 這還是婚姻嗎?
是! 當然是婚姻! 不孕之所以缺憾,是因為男女本質上能生育,相愛男女肯定也期待進入婚姻生育而擁有圓滿家庭的人倫關係,不孕並不能否定其對婚姻、生育與圓滿家庭的期待。我更相信,其婚姻必伴隨著更堅定深刻的相愛,才足以面對家族、周遭的無形壓力與遙想年老時的孤單無依~
極少數者昇華成更超越的愛,去愛世上許多需要幫助的人~
*小嫻淚訴不孕真相 「無子宮」發生率五千分之一
*後記: 即使如此我還是反對代理孕母,因這會另衍生其他問題,民視八點檔裡有很多範例~
*後記-問: 那老婆不想生小孩可以解讀為他不夠愛對方並且不想讓家庭更圓滿嗎?
現實上導致不想生小孩的原因不少,特別有些是私密上的因素。我認為應該要回到夫妻的溝通,而不是變成一種強迫或定罪。搞不好是丈夫不夠愛妻子,讓妻子沒有信心面對將來生活的變化~
2017年2月16日 星期四
阿根廷有家事法庭(2016.12)判決一件繼母與女兒結婚有效,判決原因是「他們有權利獲得自己的幸福」
阿根廷有家事法庭(2016.12)判決一件繼母與女兒結婚有效,判決原因是「他們有權利獲得自己的幸福」。雖然兩人年紀相近又丈夫已死,但確實會讓人感到人倫關係錯亂。此外,若「他們有權利獲得自己的幸福」就可以使「結婚」有效,那就很難不去聯想: 基於同樣理由,是不是什麼樣的「組合」說要結婚,就都不能不通過了!?
引文
'The Argentinian constitution guarantees all its citizens the right to procure their own happiness, which carries with it the right to be treated with dignity by the laws of the country in all areas of life, including marriage.'
引文
'The Argentinian constitution guarantees all its citizens the right to procure their own happiness, which carries with it the right to be treated with dignity by the laws of the country in all areas of life, including marriage.'
Mail Online News
Nzherald.co.nz
風向新聞
2017年2月14日 星期二
愛情-結婚-性行為-生小孩-養育是一個整體
結婚當天的主角是女性(男性只負責穿好西裝配合拍照),
因為這位女性願意將生命交給對方,
自然狀況下會受孕,身體與心靈上會有諸多不適。
少女青春漸逝,更多的是家務與照顧小孩。
面對這樣的付出與犧牲,這位男性最應該回應的就是,
終愛並負責任地照顧。
因為愛情-結婚-性行為-生小孩-養育是一個整體,
是自然而然的整體,也是人性圓滿要求的整體,
缺少或錯置任一環節都會是缺憾甚至衍生悲劇。
以致於,面對婚前性行為,
有兩種人要付出最大代價(但絕不會是男性)。
一個當然是女性,而另一個是,
自然狀態下受精成為胚胎然後長成完整的人的小孩,
小孩可能因此沒有完整的家庭(男的後來跑了),
甚至還來不及出生就被結束生命(不把尚未長好的小孩當人)。
這是殺人,對,而且是殺掉一個無辜的小孩,
被自己的父母殺了。
因為這位女性願意將生命交給對方,
自然狀況下會受孕,身體與心靈上會有諸多不適。
少女青春漸逝,更多的是家務與照顧小孩。
面對這樣的付出與犧牲,這位男性最應該回應的就是,
終愛並負責任地照顧。
因為愛情-結婚-性行為-生小孩-養育是一個整體,
是自然而然的整體,也是人性圓滿要求的整體,
缺少或錯置任一環節都會是缺憾甚至衍生悲劇。
以致於,面對婚前性行為,
有兩種人要付出最大代價(但絕不會是男性)。
一個當然是女性,而另一個是,
自然狀態下受精成為胚胎然後長成完整的人的小孩,
小孩可能因此沒有完整的家庭(男的後來跑了),
甚至還來不及出生就被結束生命(不把尚未長好的小孩當人)。
這是殺人,對,而且是殺掉一個無辜的小孩,
被自己的父母殺了。
Andrew Chai
https://www.facebook.com/cartoonsforfaith/photos/a.251360671634671.46041.251355854968486/1028966180540779/?type=3&theater2017年2月11日 星期六
天燈
天燈,乘載著許多祈願,並希望可以傳達到天上。天上,相對於充滿諸多限制甚至無能、敗壞的地上,代表著完全美善的所在。完全美善的所在之所以可能,需有完全美善並超越所有地上權柄的超越者來保障這一切,才可能。不,是必要,這樣我們的祈願才有實現的可能,也才有意義。也就是說,所有真心祈願可被實現,特別是那些需要超越所有地上的可能性才得以實現的祈願,都應該真心相信有完全美善並超越所有地上權柄的超越者存在。對! 必須是真的存在! 這樣我們的祈願才不是演偶像劇、不是自言自語、不是自我催眠、不是對木像石雕說話、不是對死去的親人或英雄偉人說話,不然,整個祈願就真只是一場遊戲一場夢了。
然而,回過頭來說,若真有這樣的超越者,那需要透過天燈才能了解人的祈願嗎? 需透過天燈這種已商業化或過度包裝、隨意飄向山林的垃圾、危害山林裡的動植物的方式才能了解人的祈願嗎? 若是,也太鱉三了! 太不美善了! 完全不值得期待所祈願的可以被祂保守眷顧了。不! 完全不需要任何地上的憑藉,不僅不需要天燈,也不需燒香燒紙錢、殺大豬公、放生,也不需要叩首幾千幾萬下、奉獻很多錢、積功德等才得以祈願並蒙垂聽。正因為所盼望與相信的對象是完全美善並超越所有地上權柄的超越者,所以不需要你做什麼(做了也是多餘),只需要你願意真心向祂祈願,祂都聽得到,祂也知道你真正的心意。這也才與祂那完全美善並超越所有地上權柄的本質相稱。
然而,回過頭來說,若真有這樣的超越者,那需要透過天燈才能了解人的祈願嗎? 需透過天燈這種已商業化或過度包裝、隨意飄向山林的垃圾、危害山林裡的動植物的方式才能了解人的祈願嗎? 若是,也太鱉三了! 太不美善了! 完全不值得期待所祈願的可以被祂保守眷顧了。不! 完全不需要任何地上的憑藉,不僅不需要天燈,也不需燒香燒紙錢、殺大豬公、放生,也不需要叩首幾千幾萬下、奉獻很多錢、積功德等才得以祈願並蒙垂聽。正因為所盼望與相信的對象是完全美善並超越所有地上權柄的超越者,所以不需要你做什麼(做了也是多餘),只需要你願意真心向祂祈願,祂都聽得到,祂也知道你真正的心意。這也才與祂那完全美善並超越所有地上權柄的本質相稱。
2017年2月10日 星期五
西班牙神父賴甘霖來台奉獻47年
西班牙神父賴甘霖來台奉獻47年,今年將滿百歲的他終於以「殊勳歸化」成為臺灣人,在臺灣服務一輩子並決定永遠留在這塊他最愛的土地。……賴神父也分享他長壽的原因其實是「天主賞賜的恩寵」,並非他自己想活多久就可以做到,既然承蒙天主賞賜,他會繼續服務天主的羊群,在人間作天主的好幫手。
西班牙百歲神父賴甘霖愛台灣 北市首位「殊勳歸化」歸我國籍
2017年1月21日 星期六
狂人川普與「願上帝幫助我」的川普
很多人都說川普是狂人,大多是貶抑,然而他至少是手按《聖經》宣誓「願上帝幫助我」的川普,他臣服於聖經之下承認需要上帝的幫助。若川普真是狂人,那那些將成就及榮耀都歸給自己而不祈願上帝的保守及幫助的人,豈不是比川普更狂,而且是自大的狂妄~
以下報導引文:
由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羅伯茨監誓,手按《聖經》複誦誓詞:「我,唐納.川普謹莊嚴宣誓,我必忠實執行美利堅合眾國總統職務,竭盡全力,恪守、維護和捍衛美利堅合眾國憲法。願上帝幫助我。」
每任的美國總統都要按聖經宣誓,形式上是,意義上更是,提醒勿忘立國精神與基礎,是建基在基督信仰的真理及恩典上,接下來就看他如何回應,願他真的謙卑順服,上帝使用他來祝福美國 - 這個清教徒為過符合上帝心意之生活而所建立的國家。
歐巴馬也按聖經宣誓了,現今美國的信仰處境正見證了他的宣誓是虛妄的,是公然在上帝面前說謊~
畢竟川普是美國總統已是無法改變的事實了,至少,為了幾億美國人的幸福與美國一向帶來的巨大影響力,為他禱告吧~願上帝憐憫他~
美國總統川普上任 - 新聞
https://tw.news.yahoo.com/%E5%B7%9D%E6%99%AE%E6%99%82%E4%BB%A3-%E7%BE%8E%E5%9C%8B%E5%84%AA%E5%85%88-215007304.html
以下報導引文:
由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羅伯茨監誓,手按《聖經》複誦誓詞:「我,唐納.川普謹莊嚴宣誓,我必忠實執行美利堅合眾國總統職務,竭盡全力,恪守、維護和捍衛美利堅合眾國憲法。願上帝幫助我。」
每任的美國總統都要按聖經宣誓,形式上是,意義上更是,提醒勿忘立國精神與基礎,是建基在基督信仰的真理及恩典上,接下來就看他如何回應,願他真的謙卑順服,上帝使用他來祝福美國 - 這個清教徒為過符合上帝心意之生活而所建立的國家。
歐巴馬也按聖經宣誓了,現今美國的信仰處境正見證了他的宣誓是虛妄的,是公然在上帝面前說謊~
畢竟川普是美國總統已是無法改變的事實了,至少,為了幾億美國人的幸福與美國一向帶來的巨大影響力,為他禱告吧~願上帝憐憫他~
美國總統川普上任 - 新聞
https://tw.news.yahoo.com/%E5%B7%9D%E6%99%AE%E6%99%82%E4%BB%A3-%E7%BE%8E%E5%9C%8B%E5%84%AA%E5%85%88-215007304.html
2017年1月10日 星期二
連吸毒、同性戀、自殺、婚姻破碎等都可以扭轉~(從毒梟到教授 - 袁幼軒)
從毒梟到教授 - 袁幼軒
2010年夏天,遠從美國芝加哥受邀來台的袁幼軒,第一次和父母一起回到他們的故鄉-台灣。
在緊湊的演講行程中,他們不厭其煩的訴說在他們身上發生的神奇故事,一個已經決裂破碎的家庭,和一個沉迷毒品的同性戀者,如何在一連串奇蹟的遭遇中,將他們急速下沉的命運,及時挽回,且產生180度的大翻轉......
如今袁幼軒以神學院教授的身分,偕同父母,不斷在世界各地分享,這段從絕境到蒙福的奇妙經歷....
(以上文字引自 真情部落格)
2017年1月2日 星期一
加州新法案2017年上路 議員:把兒童推向賣淫合法化
此新聞原標題「加州通過兒童賣淫合法」確實有誤,根據SB1322法案原文可得知:不是合法,而是除罪,即18歲以下未成年賣淫在刑法上不構成犯罪(crime)。也就是說,沒有合法化兒童賣淫,但對賣淫的兒童來說並不視為有罪的(成人當然構成犯罪)。
然而,這在自然人性上會有幾個效應:第一、因為賣淫孩童可被視為無罪,若兒童宣稱出於自願,不但從中經營賣淫的業者自然不構成犯罪行為,相信業者也樂於將可能造成犯罪事實的風險都推給孩童並以此脫罪。第二、以援交為例,既然對孩童可被視為無罪,即刑法所構成的「嚇阻效應」就相對減低了,不,是完全喪失「嚇阻效應」。由此可見,SB1322法案雖不是合法化孩童賣淫,但也無助於改善此現象,相反地,助長的可能性是極高的!我不得不說:這真是來自地獄的法案!
風向新聞的立論主要根據SB1322法案第一段及第二段(如以下)所寫,內容不偏不倚極具參考性,但一開始的標題過於聳動,也已修正。
Existing law makes it a crime to solicit or engage in any act of prostitution. Existing law makes it a crime to loiter in any public place with the intent to commit prostitution.
This bill would make the above provisions inapplicable to a child under 18 years of age who is alleged to have engaged in conduct that would, if committed by an adult, violate the above provisions. The bill would authorize the minor to be taken into temporary custody under limited circumstances.
*SB1322法案原文請參考California 立法機關所公布的資訊
然而,這在自然人性上會有幾個效應:第一、因為賣淫孩童可被視為無罪,若兒童宣稱出於自願,不但從中經營賣淫的業者自然不構成犯罪行為,相信業者也樂於將可能造成犯罪事實的風險都推給孩童並以此脫罪。第二、以援交為例,既然對孩童可被視為無罪,即刑法所構成的「嚇阻效應」就相對減低了,不,是完全喪失「嚇阻效應」。由此可見,SB1322法案雖不是合法化孩童賣淫,但也無助於改善此現象,相反地,助長的可能性是極高的!我不得不說:這真是來自地獄的法案!
風向新聞的立論主要根據SB1322法案第一段及第二段(如以下)所寫,內容不偏不倚極具參考性,但一開始的標題過於聳動,也已修正。
Existing law makes it a crime to solicit or engage in any act of prostitution. Existing law makes it a crime to loiter in any public place with the intent to commit prostitution.
This bill would make the above provisions inapplicable to a child under 18 years of age who is alleged to have engaged in conduct that would, if committed by an adult, violate the above provisions. The bill would authorize the minor to be taken into temporary custody under limited circumstances.
*SB1322法案原文請參考California 立法機關所公布的資訊
California Legislative Information, SB-1322 Commercial sex acts:
【新聞說明】加州新法案2017年上路 議員:把兒童推向賣淫合法化
2016年12月31日 星期六
12/31有一種魔力讓你想要大掃除...
12/31有一種魔力,讓你想要大掃除,或讓家裡或自己有一些變化,彷彿要把今年那些舊舊的或不好的都清掉了,明天起將是一個全新開始,即使理性告訴我們: 明天的PM2.5不會變的更少,作業、工作的deadline更逼近了,存款不會突然變多,身體病痛不會馬上改善……
因為我們都需要有「全新的盼望」!不論現實生活如何,都需要有一些值得盼望的讓我們可以更有動力、目標、熱情、意義、價值繼續走下去。最好是,那些過去不愉快的、不光彩的、甚至是罪惡的,都可以被抹去,然後有一個全新的開始,而最完美的全新開始就是,有一個全新的生命,並擁有最好的動力、目標、熱情、意義、價值的全新開始,並因此可以勝過生命中的那些罪惡、害怕、情慾、忌妒、爭競等。
願新的一年我們都能以一個「全新的生命」迎接「全新的盼望」~
而基督可以給我們這樣全新的生命
因為我們都需要有「全新的盼望」!不論現實生活如何,都需要有一些值得盼望的讓我們可以更有動力、目標、熱情、意義、價值繼續走下去。最好是,那些過去不愉快的、不光彩的、甚至是罪惡的,都可以被抹去,然後有一個全新的開始,而最完美的全新開始就是,有一個全新的生命,並擁有最好的動力、目標、熱情、意義、價值的全新開始,並因此可以勝過生命中的那些罪惡、害怕、情慾、忌妒、爭競等。
願新的一年我們都能以一個「全新的生命」迎接「全新的盼望」~
而基督可以給我們這樣全新的生命
2016年12月29日 星期四
商周: 為了讓小孩活在「愛的家庭」,荷蘭決定這麼做:一家可以有4個父母,有愛,為何不可?
荷蘭2001年合法化同性婚姻,2016年同樣以愛之名,多元成家委員會建議把法案修改成一個孩子最多可以有4個父母。這是荷蘭的現在進行式,不是滑坡謬誤,難道不會是台灣的未來式嗎?
商業週刊 20161228
2016年12月28日 星期三
相愛不等於有權利結婚
怎能不叫人鼻酸呢?
哀~ 若真的相愛,如何不痛恨死亡呢?
如何不期盼有永生可以永恆地相愛呢?
期盼永生很不理性嗎? 不! 很理性!
如果真的相愛,誰不想那相愛永恆地存在呢?
在真愛面前,不期待永生才是非理性的!
哀~ 若真的相愛,如何不痛恨死亡呢?
如何不期盼有永生可以永恆地相愛呢?
期盼永生很不理性嗎? 不! 很理性!
如果真的相愛,誰不想那相愛永恆地存在呢?
在真愛面前,不期待永生才是非理性的!
老翁臨死前見愛妻 牽手互許來生再見
老奶奶用盡全身的力氣靠近丈夫,抓緊他的手,並告訴他:「等我好了,我就去找你!」(圖/翻攝自微博) |
*後記-問: 在真愛面前,讚同婚姻平權!?
*回覆:
原則上,若「真心相愛」就有權利結婚,且政府也應該立法保障,那基於平等權,必須同意任何人(不只是同性戀者)只要以「真心相愛」之名就都可以結婚,無論是以什麼形式或組合或數量,且皆可以要求政府為他們立法保障,因為他們是「真心相愛」的。這不是所謂的滑坡謬誤,而是基於平等權之合理要求,也是按此邏輯必然會產生的結論。當然,有人質疑目前這種案例極少,即便如此,這仍絕對無法否定任何人想比照辦理的合理性。
歸結以下幾點:
(1) 相愛不等於就可以結婚,且(2)有權利結婚不等於想以什麼樣的形式結婚就可以以此形式結婚:
老公跟小三很相愛就可以結婚嗎? 老婆跟小王很相愛就可以結婚嗎? 小孩彼此未成年很相愛就可以結婚嗎? 任何有家世的老師與學生很相愛就可以結婚嗎? 家庭成員若有彼此相愛的就可以結婚嗎? 相愛的人數兩個以上也可以結婚嗎? 若有人宣稱與任何不是人的對象(貓、狗、機器人等)相愛難道都可以結婚嗎?...... 若同性戀相愛就可以結同性婚姻,那以上也應該可以比照辦理。
(3)相愛不等於應該立法保障: 兄弟之愛、姊妹之愛、朋友之愛、寵物之愛…難道不重要嗎? 當然重要! 但需要立法保障嗎? 有人為他們之間的情感要求政府立法保障嗎? 若同性戀相愛就應該立法保障,那以上也可以比照辦理。
(4)從立法的觀點: 要求立一個新的法,必須主動揭示自身具有什麼特別的價值而值得需要立法保障才可以。這是每一個贊成同性婚姻者都必須去反問自己的: 到底是具有什麼價值非立法保障呢?
補充
(1)「婚姻平權」這個口號本身就是誤導,我們肯定每個人都有結婚的權利,在這個基礎上,婚姻早就已經平權了,因為每個人都是平等的,都有權結婚。然而,同性戀運動者(不等於同性戀者)鼓吹的其實是: 想額外具有以其他方式結婚的權利。要求在平等權基礎上額外的權利,就不是基於平等權了,而是特權。
(2)有好的婚姻才有好的家庭,有好的家庭才有好的社會,才可能有好的國家,婚姻所構成的家庭是國家的基礎,更是人格與道德培育最早也是最重要的所有,任何可能變更婚姻的因素都要非常非常的謹慎小心保護固守,而以「真心相愛」之名就要變動婚姻定義及人倫傳統,不僅過於任意甚至是荒謬!
2016年12月25日 星期日
至高聖潔的主 (柯志明教授 20161217)
我們有多麼渴慕心靈的平安喜樂,由台灣大小寺廟到處都是,民間信仰活動非常興盛可見,雖然我們平常強調理性、自主、不相信有鬼神,雖然課堂裡講台上,特別是學術場合,講求科學證據、眼見為憑、避談任何超越界的可能性甚至引以為恥,但私底下,還是會去拜拜、燒紙錢、求姻緣、算命、看風水、避諱什麼禁忌、轉傳什麼訊息就會發財或轉運等,包含那些知識分子、學者、教授、特別是政治人物 – 他們可多是學術社會菁英。
為何這些現象是如此的不協調甚至是矛盾呢? 現實生活與課堂學術上的不一致,理性認知與情感相信上的不一致,難道我們心思意念錯亂了嗎? 難道我們生命裡充滿許多錯謬而不自知? 或其實知道錯謬又無法自拔呢?
當然,我們肯定現實生活需要理性獨立思考,但不因此否定內心真真實實地需要信仰,正如每個人都需要「愛」但「愛」是不可見的卻能真實感受到,而那些說不需要信仰者只是把自己當成神在崇拜自己。只是,需要信仰不等於所信仰的對象是真實的,也不等於所信仰的對象有真正的智慧、能力與美善願意幫助我們,也因此更不等於所信仰的對象是真正信實而值得信靠仰望的,以至於不會帶給人真正的盼望,而生命中若沒有真正的盼望,現實生活中就不會活出真正的平安喜樂,這一點都假不了。
現在有一群人說: 有真正的神,祂值得信靠,祂帶來真正的平安喜樂。所以他們說: Merry Christmas~ 耶穌基督的降臨是多麼讓人歡喜快樂啊~
#推薦以下文章,認識真正的神,因此得以認識自己生命中真正的困境及盼望 #聖誕節感言
為何這些現象是如此的不協調甚至是矛盾呢? 現實生活與課堂學術上的不一致,理性認知與情感相信上的不一致,難道我們心思意念錯亂了嗎? 難道我們生命裡充滿許多錯謬而不自知? 或其實知道錯謬又無法自拔呢?
當然,我們肯定現實生活需要理性獨立思考,但不因此否定內心真真實實地需要信仰,正如每個人都需要「愛」但「愛」是不可見的卻能真實感受到,而那些說不需要信仰者只是把自己當成神在崇拜自己。只是,需要信仰不等於所信仰的對象是真實的,也不等於所信仰的對象有真正的智慧、能力與美善願意幫助我們,也因此更不等於所信仰的對象是真正信實而值得信靠仰望的,以至於不會帶給人真正的盼望,而生命中若沒有真正的盼望,現實生活中就不會活出真正的平安喜樂,這一點都假不了。
現在有一群人說: 有真正的神,祂值得信靠,祂帶來真正的平安喜樂。所以他們說: Merry Christmas~ 耶穌基督的降臨是多麼讓人歡喜快樂啊~
#推薦以下文章,認識真正的神,因此得以認識自己生命中真正的困境及盼望 #聖誕節感言
至高聖潔的主 (柯志明教授 20161217)
觸怒與安慰 耶穌及其愛的雙重性 (柯志明教授 20161225)
愛最大,前提是愛是聖潔的,若只為尋求滿足,那是情慾(lust),不是愛。
正因為愛是聖潔的,所以愛會指出你的罪惡,但那不是目的,聖潔的愛的目的是教導、幫助你也成為聖潔的。
正如真正的父母之愛不應是為了滿足小孩的要求且不指正小孩,相反地,在適當時候限制小孩、指出小孩的錯誤是必須的,指正時可能會嚴厲,但更多是痛心與不捨,當中還有期待。然而,限制與指正不是目的,因為真正的父母之愛的目的是教導、幫助小孩可以變得更美善與聖潔。
基督信仰就是這樣的信仰:上帝就是愛,是至高聖潔之愛,傳揚耶穌基督已經承擔人的罪惡並要幫助我們成為聖潔的好消息,問題只是: 我們願意認罪悔改嗎? 這好消息正是聖誕節值得慶祝的唯一理由(不是為了縱慾或吃大餐),這也是基督徒應該愛人與所要傳揚的: 上帝愛世人,要以那聖潔的愛幫助我們脫離罪惡並成為聖潔。
正因為愛是聖潔的,所以愛會指出你的罪惡,但那不是目的,聖潔的愛的目的是教導、幫助你也成為聖潔的。
正如真正的父母之愛不應是為了滿足小孩的要求且不指正小孩,相反地,在適當時候限制小孩、指出小孩的錯誤是必須的,指正時可能會嚴厲,但更多是痛心與不捨,當中還有期待。然而,限制與指正不是目的,因為真正的父母之愛的目的是教導、幫助小孩可以變得更美善與聖潔。
基督信仰就是這樣的信仰:上帝就是愛,是至高聖潔之愛,傳揚耶穌基督已經承擔人的罪惡並要幫助我們成為聖潔的好消息,問題只是: 我們願意認罪悔改嗎? 這好消息正是聖誕節值得慶祝的唯一理由(不是為了縱慾或吃大餐),這也是基督徒應該愛人與所要傳揚的: 上帝愛世人,要以那聖潔的愛幫助我們脫離罪惡並成為聖潔。
觸怒與安慰 耶穌及其愛的雙重性 (柯志明教授 20161225)
2016年12月24日 星期六
2016年12月20日 星期二
Kobe VS Tim Duncan
Kobe打球漂亮,但更應該尊敬Duncan;一般人喜歡看Kobe打球,但球隊需要Duncan。
這或許代表著世上兩種球風(/價值觀):Kobe是傳球黑洞、極愛自幹又常打鐵,充滿霸氣又理所當然地打鐵,教練也看他臉色。有在打球的多喜歡看Kobe打球也多少會投射自己是那一位縱橫全場的Kobe,雖然,球隊因此很少贏球,隊友也很難有空間發揮。這在Kobe退休後球隊的進步及隊友的發揮可以看的更清楚。
Duncan代表著另一種一般人較沒興趣的球風:20年來都一樣低調、球風不花俏卻非常紮實、不好英雄主義卻奉獻極大、提攜後進也讓後進有機會出頭,場上球的傳導正如球隊運作一樣順暢又穩重,這在認同他對球隊有極大貢獻又在退休後球隊仍安穩成長可以看的更清楚。
我還是忍不住喜歡看Kobe打球,但發自內心更尊敬Duncan,甚至感動。我還是多少會投射自己可以像Kobe一樣縱橫全場,但更期待學習像Duncan這樣可以貢獻球隊並讓隊友有更多機會發揮。這個世代喜歡英雄,但需要低調無私奉獻的繼承者,願我們更喜愛與願意學習那後者。
這或許代表著世上兩種球風(/價值觀):Kobe是傳球黑洞、極愛自幹又常打鐵,充滿霸氣又理所當然地打鐵,教練也看他臉色。有在打球的多喜歡看Kobe打球也多少會投射自己是那一位縱橫全場的Kobe,雖然,球隊因此很少贏球,隊友也很難有空間發揮。這在Kobe退休後球隊的進步及隊友的發揮可以看的更清楚。
Duncan代表著另一種一般人較沒興趣的球風:20年來都一樣低調、球風不花俏卻非常紮實、不好英雄主義卻奉獻極大、提攜後進也讓後進有機會出頭,場上球的傳導正如球隊運作一樣順暢又穩重,這在認同他對球隊有極大貢獻又在退休後球隊仍安穩成長可以看的更清楚。
我還是忍不住喜歡看Kobe打球,但發自內心更尊敬Duncan,甚至感動。我還是多少會投射自己可以像Kobe一樣縱橫全場,但更期待學習像Duncan這樣可以貢獻球隊並讓隊友有更多機會發揮。這個世代喜歡英雄,但需要低調無私奉獻的繼承者,願我們更喜愛與願意學習那後者。
Tim Duncan退休感言。
https://www.facebook.com/IMBCampus/videos/1317139265009598/2016年12月14日 星期三
畢業有什麼好快樂的呢?
畢業快樂!……畢業有什麼好快樂的呢?
問問那些剛畢業的學長姐吧,幾乎整天早八,還滿堂,甚至還有夜課,不能常遲到,不能常請假,不能要上不上,不能隨時玩手機,不能想打球就去打球......,上面的不都很有耐心等待你慢慢成長,稍不用功或搞錯就要把你當掉。此外,要跟相處四年的同學分離了,很快樂嗎?雖然線上聯繫方便,但見面機會真的只會越來越少……
唉~ 學弟學妹們,好好把握時間(/生命)學習、裝備你要實現理想的能力吧,好好謙卑探索真正的真理與價值吧,不然以後只會有更多挫折,甚至是意義及價值的迷失而隨波逐流了。當然,好好珍惜身邊的同學,與那耐心等待你成長的老師吧。對了,還有助教喔~
問問那些剛畢業的學長姐吧,幾乎整天早八,還滿堂,甚至還有夜課,不能常遲到,不能常請假,不能要上不上,不能隨時玩手機,不能想打球就去打球......,上面的不都很有耐心等待你慢慢成長,稍不用功或搞錯就要把你當掉。此外,要跟相處四年的同學分離了,很快樂嗎?雖然線上聯繫方便,但見面機會真的只會越來越少……
唉~ 學弟學妹們,好好把握時間(/生命)學習、裝備你要實現理想的能力吧,好好謙卑探索真正的真理與價值吧,不然以後只會有更多挫折,甚至是意義及價值的迷失而隨波逐流了。當然,好好珍惜身邊的同學,與那耐心等待你成長的老師吧。對了,還有助教喔~
2016年12月12日 星期一
什麼是自然?
「什麼是自然」?
很多人都很喜歡回應這個問題,內容無非是一些科學知識、大自然體驗、浪漫或瑰麗文字堆砌、自以為超越世俗的玄想等。然而,在學科上,在回應這個問題上就會突顯出作為一種人文走向的生態學與一般(生物)科學間的差別(其實也包含人文學科,特別是自然文學)。因為科學是對經驗現象的統整及分析,簡單說,是對自然物或大自然裡的現象的知識。然而,「什麼是自然」並不等於這些統整、分析、現象、知識的總和(何況仍無法窮盡),而是這些總和之所以可能(而且是有秩序地發生之可能)其背後的一種根源、整全的掌握。是的,「什麼是自然」一直以來都是個哲學問題,而且是歷代大思想家都會去思考並試著回應的永恆主題,這在Robin George Collingwood的The Idea of Nature裡有清楚的論述。
那,在一般的理解上,我們如何思考「什麼是自然」呢? 以下有清楚易懂的分析:
【以下引用自柯志明《愛之義》p175-176】
首先,「自然」的詞義主要是相對於「人為」而言,即「非人為而如此」的就是自然的,因此,一個存在物只要不是人為的,我們就會視之為自然的;「自然界」或「大自然」就是指非人為事物的總稱。
二、在這個意義上,「自然」還具有能自我生產的意思,也就是在人不加以干涉的情況下自然能自己成為如此,用哲學家Spinoza的話說,自然是一個natura、naturans,即能產生自然的自然之意。
三、然而,凡自然物都有它作為為某種自然物的「樣子」,這個樣子使它成為此一自然物而非彼一自然物,也就是說,這個樣子使它成為某一「類」的自然物。一個類是由真有共同樣子的自然物組成的,因而這個樣子就是這一類自然物的共同特質,也就是它們的本性。「自然」(physis)在古希臘就同時也指「本性」,即一物之為該物而非別物的那個特質;而如亞里斯多德(Aristotle)所言,自然物的存在目標就是本性的實現。
四、現實上我們知道自然物不都能如實地實現本性,或者本性並不能完美地實現,因而我們不會把一物的現實存在樣子都視之為自然的,因為那個現實的樣子可能是其完美 — 合於本性 — 樣子的缺陷狀態。所以,存在非即自然,例如我們不會把一個連體嬰、不會說話、沒有手的人說是自然的,他們是不自然的,因為他們沒有如實表現作一個人的本性,也就是正常的樣子。
五、這樣,「自然」就是指正常,「不自然」指不正常。因此,「自然」除了具有存有意義(ontological meaning)之外也具有規範意義( normative meaning),這即是說,除非某物表現出該有的樣子 — 合於某物的本性,否則該物就是不自然的 。
六、在這個意義上,我們喜歡自然而不愛不自然,我們認定自然此不自然更有價值、更好;自然的手此人工的手更好,真花比塑膠花更美,自然的黃豆比基因改造的黃豆可接受,等等。有爭議的「自然」主要是就其規範意義而說的。原則上,我們必須掌握了物的本性才能「規範地」使用「自然」……
很多人都很喜歡回應這個問題,內容無非是一些科學知識、大自然體驗、浪漫或瑰麗文字堆砌、自以為超越世俗的玄想等。然而,在學科上,在回應這個問題上就會突顯出作為一種人文走向的生態學與一般(生物)科學間的差別(其實也包含人文學科,特別是自然文學)。因為科學是對經驗現象的統整及分析,簡單說,是對自然物或大自然裡的現象的知識。然而,「什麼是自然」並不等於這些統整、分析、現象、知識的總和(何況仍無法窮盡),而是這些總和之所以可能(而且是有秩序地發生之可能)其背後的一種根源、整全的掌握。是的,「什麼是自然」一直以來都是個哲學問題,而且是歷代大思想家都會去思考並試著回應的永恆主題,這在Robin George Collingwood的The Idea of Nature裡有清楚的論述。
那,在一般的理解上,我們如何思考「什麼是自然」呢? 以下有清楚易懂的分析:
【以下引用自柯志明《愛之義》p175-176】
首先,「自然」的詞義主要是相對於「人為」而言,即「非人為而如此」的就是自然的,因此,一個存在物只要不是人為的,我們就會視之為自然的;「自然界」或「大自然」就是指非人為事物的總稱。
二、在這個意義上,「自然」還具有能自我生產的意思,也就是在人不加以干涉的情況下自然能自己成為如此,用哲學家Spinoza的話說,自然是一個natura、naturans,即能產生自然的自然之意。
三、然而,凡自然物都有它作為為某種自然物的「樣子」,這個樣子使它成為此一自然物而非彼一自然物,也就是說,這個樣子使它成為某一「類」的自然物。一個類是由真有共同樣子的自然物組成的,因而這個樣子就是這一類自然物的共同特質,也就是它們的本性。「自然」(physis)在古希臘就同時也指「本性」,即一物之為該物而非別物的那個特質;而如亞里斯多德(Aristotle)所言,自然物的存在目標就是本性的實現。
四、現實上我們知道自然物不都能如實地實現本性,或者本性並不能完美地實現,因而我們不會把一物的現實存在樣子都視之為自然的,因為那個現實的樣子可能是其完美 — 合於本性 — 樣子的缺陷狀態。所以,存在非即自然,例如我們不會把一個連體嬰、不會說話、沒有手的人說是自然的,他們是不自然的,因為他們沒有如實表現作一個人的本性,也就是正常的樣子。
五、這樣,「自然」就是指正常,「不自然」指不正常。因此,「自然」除了具有存有意義(ontological meaning)之外也具有規範意義( normative meaning),這即是說,除非某物表現出該有的樣子 — 合於某物的本性,否則該物就是不自然的 。
六、在這個意義上,我們喜歡自然而不愛不自然,我們認定自然此不自然更有價值、更好;自然的手此人工的手更好,真花比塑膠花更美,自然的黃豆比基因改造的黃豆可接受,等等。有爭議的「自然」主要是就其規範意義而說的。原則上,我們必須掌握了物的本性才能「規範地」使用「自然」……
2016年12月10日 星期六
婚姻是基本人權嗎?
12月10日為國際人權日,那婚姻是基本人權嗎?每個人都應享有結婚的權利嗎?
答:原則上,我們可以肯定結婚是基本人權,即每個人都享有結婚的權利,但這不表示每個人都可以無限制地按照自己的意願結婚。相反地,婚姻權利必須受到婚姻本身的限制,也就是必須在合於婚姻本性的前提才得行使這項權利;也就是說,婚姻權利是實現婚姻之本性、價值與意義的權利,而不是隨己意自由建構或規定何謂婚姻的權利。必須特別強調的是,現實上所有基本人權都不是無條件且無限制的,相反地,基本人權的實踐都必須受到其權利對象之特定條件的限制。以婚姻為例,全世界沒有完全不受限的婚姻,所有國家社會都對婚姻設下特定且嚴格的限制。因此,肯定結婚是基本人權不能成為法律認同「同性婚姻」的理由,何況結同性婚姻並不是基本人權。
【反同性婚姻法制化問答】5
柯志明
http://taiwan-christians.blogspot.tw/2016/11/blog-post.html#more
答:原則上,我們可以肯定結婚是基本人權,即每個人都享有結婚的權利,但這不表示每個人都可以無限制地按照自己的意願結婚。相反地,婚姻權利必須受到婚姻本身的限制,也就是必須在合於婚姻本性的前提才得行使這項權利;也就是說,婚姻權利是實現婚姻之本性、價值與意義的權利,而不是隨己意自由建構或規定何謂婚姻的權利。必須特別強調的是,現實上所有基本人權都不是無條件且無限制的,相反地,基本人權的實踐都必須受到其權利對象之特定條件的限制。以婚姻為例,全世界沒有完全不受限的婚姻,所有國家社會都對婚姻設下特定且嚴格的限制。因此,肯定結婚是基本人權不能成為法律認同「同性婚姻」的理由,何況結同性婚姻並不是基本人權。
【反同性婚姻法制化問答】5
柯志明
http://taiwan-christians.blogspot.tw/2016/11/blog-post.html#more
2016年12月3日 星期六
法律之前人人平等是什麼意思? 這個概念太重要了!
法律之前人人平等是什麼意思? 這個概念太重要了!
........
「這個平等就是指法律上保障每一個人的尊嚴平等,憲法就是要限縮政府的權力,每個公民是平等,政府不能任意地干預每一個公民的平等權,但是在現實上這個平等權並不會變成說你愛過什麼生活你就過什麼生活,你要做什麼事情就可以做什麼事情,比如每個人都是平等的,所以我要怎樣結婚就怎樣結婚,這第一個法邏輯不通,第二個現實上也非如此,全世界沒有哪個國家因為說重視平等的權利就任由它的公民去愛結他什麼婚就結什麼婚,沒有這樣子的國家,包括今天的歐洲我們有很多的國家它認同同性伴侶或同性婚姻,他們也對同性伴侶或同性婚姻都有非常嚴格的規定,也不是讓他們隨便要結什麼婚就結什麼婚。
所以在這個地方我要在法理上做個澄清,我們今天討論這個是一個婚姻制度的問題,不是同性戀的問題而已,因為任何一個公民都可以起而挑戰你現有的婚姻制度。比如說現在有一個人要跟兩個女人結婚,有一個女人要跟三個男人結婚,可不可以?你說不可以,那請你給我一個理由,嚴格說起來我們討論婚姻制度的時後不必然要跟同性戀有關係,其實跟任何一個公民有關係,因為任何一個公民他都可以去訴諸他的結婚意願來要求國家來 redefine 婚姻制度,所以我覺得今天的這個爭議在這個地方。為什麼我們國家要改變婚姻定義,請你給我一個充分的理由,不是說你有平等的權利,中華民國憲法第七條,這個規定並不會得出說一定要修改我們的婚姻定義,我覺得沒有這種法邏輯,這個法理學是不存在的﹍ .....」
( 公視有話好說 同性婚姻第二篇 柯志明教授)
https://www.facebook.com/972family/videos/1310093952356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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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平等就是指法律上保障每一個人的尊嚴平等,憲法就是要限縮政府的權力,每個公民是平等,政府不能任意地干預每一個公民的平等權,但是在現實上這個平等權並不會變成說你愛過什麼生活你就過什麼生活,你要做什麼事情就可以做什麼事情,比如每個人都是平等的,所以我要怎樣結婚就怎樣結婚,這第一個法邏輯不通,第二個現實上也非如此,全世界沒有哪個國家因為說重視平等的權利就任由它的公民去愛結他什麼婚就結什麼婚,沒有這樣子的國家,包括今天的歐洲我們有很多的國家它認同同性伴侶或同性婚姻,他們也對同性伴侶或同性婚姻都有非常嚴格的規定,也不是讓他們隨便要結什麼婚就結什麼婚。
所以在這個地方我要在法理上做個澄清,我們今天討論這個是一個婚姻制度的問題,不是同性戀的問題而已,因為任何一個公民都可以起而挑戰你現有的婚姻制度。比如說現在有一個人要跟兩個女人結婚,有一個女人要跟三個男人結婚,可不可以?你說不可以,那請你給我一個理由,嚴格說起來我們討論婚姻制度的時後不必然要跟同性戀有關係,其實跟任何一個公民有關係,因為任何一個公民他都可以去訴諸他的結婚意願來要求國家來 redefine 婚姻制度,所以我覺得今天的這個爭議在這個地方。為什麼我們國家要改變婚姻定義,請你給我一個充分的理由,不是說你有平等的權利,中華民國憲法第七條,這個規定並不會得出說一定要修改我們的婚姻定義,我覺得沒有這種法邏輯,這個法理學是不存在的﹍ .....」
( 公視有話好說 同性婚姻第二篇 柯志明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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