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la Fi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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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2月18日 星期六

不孕不能否定對婚姻、生育與圓滿家庭的期待


真正的愛情要求進入婚姻,婚後男女雙方在自然狀態下能生育,若因身體條件或意外而無法生育,對家庭圓滿來說確實是個缺憾。雙方滿心期待也理所當然以為會有「愛的結晶」,後來發現無法實現,這樣還願意相愛下去嗎? 婚姻要如何維持下去呢? 這還是婚姻嗎?
是! 當然是婚姻! 不孕之所以缺憾,是因為男女本質上能生育,相愛男女肯定也期待進入婚姻生育而擁有圓滿家庭的人倫關係,不孕並不能否定其對婚姻、生育與圓滿家庭的期待。我更相信,其婚姻必伴隨著更堅定深刻的相愛,才足以面對家族、周遭的無形壓力與遙想年老時的孤單無依~
極少數者昇華成更超越的愛,去愛世上許多需要幫助的人~


*小嫻淚訴不孕真相 「無子宮」發生率五千分之一

*後記: 即使如此我還是反對代理孕母,因這會另衍生其他問題,民視八點檔裡有很多範例~

*後記-問: 那老婆不想生小孩可以解讀為他不夠愛對方並且不想讓家庭更圓滿嗎?
現實上導致不想生小孩的原因不少,特別有些是私密上的因素。我認為應該要回到夫妻的溝通,而不是變成一種強迫或定罪。搞不好是丈夫不夠愛妻子,讓妻子沒有信心面對將來生活的變化~

2017年2月16日 星期四

阿根廷有家事法庭(2016.12)判決一件繼母與女兒結婚有效,判決原因是「他們有權利獲得自己的幸福」

阿根廷有家事法庭(2016.12)判決一件繼母與女兒結婚有效,判決原因是「他們有權利獲得自己的幸福」。雖然兩人年紀相近又丈夫已死,但確實會讓人感到人倫關係錯亂。此外,若「他們有權利獲得自己的幸福」就可以使「結婚」有效,那就很難不去聯想: 基於同樣理由,是不是什麼樣的「組合」說要結婚,就都不能不通過了!?
引文
'The Argentinian constitution guarantees all its citizens the right to procure their own happiness, which carries with it the right to be treated with dignity by the laws of the country in all areas of life, including marriage.'

Mail Online News

Nzherald.co.nz

風向新聞




2017年2月14日 星期二

愛情-結婚-性行為-生小孩-養育是一個整體

結婚當天的主角是女性(男性只負責穿好西裝配合拍照),
因為這位女性願意將生命交給對方,
自然狀況下會受孕,身體與心靈上會有諸多不適。
少女青春漸逝,更多的是家務與照顧小孩。
面對這樣的付出與犧牲,這位男性最應該回應的就是,
終愛並負責任地照顧。
因為愛情-結婚-性行為-生小孩-養育是一個整體,
是自然而然的整體,也是人性圓滿要求的整體,
缺少或錯置任一環節都會是缺憾甚至衍生悲劇。
以致於,面對婚前性行為,
有兩種人要付出最大代價(但絕不會是男性)。
一個當然是女性,而另一個是,
自然狀態下受精成為胚胎然後長成完整的人的小孩,
小孩可能因此沒有完整的家庭(男的後來跑了),
甚至還來不及出生就被結束生命(不把尚未長好的小孩當人)。
這是殺人,對,而且是殺掉一個無辜的小孩,
被自己的父母殺了。

Andrew Chai

https://www.facebook.com/cartoonsforfaith/photos/a.251360671634671.46041.251355854968486/1028966180540779/?type=3&theater


2017年2月11日 星期六

天燈

天燈,乘載著許多祈願,並希望可以傳達到天上。天上,相對於充滿諸多限制甚至無能、敗壞的地上,代表著完全美善的所在。完全美善的所在之所以可能,需有完全美善並超越所有地上權柄的超越者來保障這一切,才可能。不,是必要,這樣我們的祈願才有實現的可能,也才有意義。也就是說,所有真心祈願可被實現,特別是那些需要超越所有地上的可能性才得以實現的祈願,都應該真心相信有完全美善並超越所有地上權柄的超越者存在。對! 必須是真的存在! 這樣我們的祈願才不是演偶像劇、不是自言自語、不是自我催眠、不是對木像石雕說話、不是對死去的親人或英雄偉人說話,不然,整個祈願就真只是一場遊戲一場夢了。
然而,回過頭來說,若真有這樣的超越者,那需要透過天燈才能了解人的祈願嗎? 需透過天燈這種已商業化或過度包裝、隨意飄向山林的垃圾、危害山林裡的動植物的方式才能了解人的祈願嗎? 若是,也太鱉三了! 太不美善了! 完全不值得期待所祈願的可以被祂保守眷顧了。不! 完全不需要任何地上的憑藉,不僅不需要天燈,也不需燒香燒紙錢、殺大豬公、放生,也不需要叩首幾千幾萬下、奉獻很多錢、積功德等才得以祈願並蒙垂聽。正因為所盼望與相信的對象是完全美善並超越所有地上權柄的超越者,所以不需要你做什麼(做了也是多餘),只需要你願意真心向祂祈願,祂都聽得到,祂也知道你真正的心意。這也才與祂那完全美善並超越所有地上權柄的本質相稱。

2017年2月10日 星期五

西班牙神父賴甘霖來台奉獻47年

西班牙神父賴甘霖來台奉獻47年,今年將滿百歲的他終於以「殊勳歸化」成為臺灣人,在臺灣服務一輩子並決定永遠留在這塊他最愛的土地。……賴神父也分享他長壽的原因其實是「天主賞賜的恩寵」,並非他自己想活多久就可以做到,既然承蒙天主賞賜,他會繼續服務天主的羊群,在人間作天主的好幫手。

西班牙百歲神父賴甘霖愛台灣 北市首位「殊勳歸化」歸我國籍

2017年1月21日 星期六

狂人川普與「願上帝幫助我」的川普

很多人都說川普是狂人,大多是貶抑,然而他至少是手按《聖經》宣誓「願上帝幫助我」的川普,他臣服於聖經之下承認需要上帝的幫助。若川普真是狂人,那那些將成就及榮耀都歸給自己而不祈願上帝的保守及幫助的人,豈不是比川普更狂,而且是自大的狂妄~
以下報導引文:
由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羅伯茨監誓,手按《聖經》複誦誓詞:「我,唐納.川普謹莊嚴宣誓,我必忠實執行美利堅合眾國總統職務,竭盡全力,恪守、維護和捍衛美利堅合眾國憲法。願上帝幫助我。」

每任的美國總統都要按聖經宣誓,形式上是,意義上更是,提醒勿忘立國精神與基礎,是建基在基督信仰的真理及恩典上,接下來就看他如何回應,願他真的謙卑順服,上帝使用他來祝福美國 - 這個清教徒為過符合上帝心意之生活而所建立的國家。

歐巴馬也按聖經宣誓了,現今美國的信仰處境正見證了他的宣誓是虛妄的,是公然在上帝面前說謊~

畢竟川普是美國總統已是無法改變的事實了,至少,為了幾億美國人的幸福與美國一向帶來的巨大影響力,為他禱告吧~願上帝憐憫他~

美國總統川普上任 - 新聞
https://tw.news.yahoo.com/%E5%B7%9D%E6%99%AE%E6%99%82%E4%BB%A3-%E7%BE%8E%E5%9C%8B%E5%84%AA%E5%85%88-215007304.html

2017年1月10日 星期二

連吸毒、同性戀、自殺、婚姻破碎等都可以扭轉~(從毒梟到教授 - 袁幼軒)


從毒梟到教授 - 袁幼軒
2010年夏天,遠從美國芝加哥受邀來台的袁幼軒,第一次和父母一起回到他們的故鄉-台灣。
在緊湊的演講行程中,他們不厭其煩的訴說在他們身上發生的神奇故事,一個已經決裂破碎的家庭,和一個沉迷毒品的同性戀者,如何在一連串奇蹟的遭遇中,將他們急速下沉的命運,及時挽回,且產生180度的大翻轉......
如今袁幼軒以神學院教授的身分,偕同父母,不斷在世界各地分享,這段從絕境到蒙福的奇妙經歷....
(以上文字引自 真情部落格)


2017年1月2日 星期一

加州新法案2017年上路 議員:把兒童推向賣淫合法化

此新聞原標題「加州通過兒童賣淫合法」確實有誤,根據SB1322法案原文可得知:不是合法,而是除罪,即18歲以下未成年賣淫在刑法上不構成犯罪(crime)。也就是說,沒有合法化兒童賣淫,但對賣淫的兒童來說並不視為有罪的(成人當然構成犯罪)。

然而,這在自然人性上會有幾個效應:第一、因為賣淫孩童可被視為無罪,若兒童宣稱出於自願,不但從中經營賣淫的業者自然不構成犯罪行為,相信業者也樂於將可能造成犯罪事實的風險都推給孩童並以此脫罪。第二、以援交為例,既然對孩童可被視為無罪,即刑法所構成的「嚇阻效應」就相對減低了,不,是完全喪失「嚇阻效應」。由此可見,SB1322法案雖不是合法化孩童賣淫,但也無助於改善此現象,相反地,助長的可能性是極高的!我不得不說:這真是來自地獄的法案!

風向新聞的立論主要根據SB1322法案第一段及第二段(如以下)所寫,內容不偏不倚極具參考性,但一開始的標題過於聳動,也已修正。

Existing law makes it a crime to solicit or engage in any act of prostitution. Existing law makes it a crime to loiter in any public place with the intent to commit prostitution.
This bill would make the above provisions inapplicable to a child under 18 years of age who is alleged to have engaged in conduct that would, if committed by an adult, violate the above provisions. The bill would authorize the minor to be taken into temporary custody under limited circumstances.

*SB1322法案原文請參考California 立法機關所公布的資訊


California Legislative Information, SB-1322 Commercial sex acts:



【新聞說明】加州新法案2017年上路 議員:把兒童推向賣淫合法化

2016年12月31日 星期六

12/31有一種魔力讓你想要大掃除...

12/31有一種魔力,讓你想要大掃除,或讓家裡或自己有一些變化,彷彿要把今年那些舊舊的或不好的都清掉了,明天起將是一個全新開始,即使理性告訴我們: 明天的PM2.5不會變的更少,作業、工作的deadline更逼近了,存款不會突然變多,身體病痛不會馬上改善……
因為我們都需要有「全新的盼望」!不論現實生活如何,都需要有一些值得盼望的讓我們可以更有動力、目標、熱情、意義、價值繼續走下去。最好是,那些過去不愉快的、不光彩的、甚至是罪惡的,都可以被抹去,然後有一個全新的開始,而最完美的全新開始就是,有一個全新的生命,並擁有最好的動力、目標、熱情、意義、價值的全新開始,並因此可以勝過生命中的那些罪惡、害怕、情慾、忌妒、爭競等。
願新的一年我們都能以一個「全新的生命」迎接「全新的盼望」~ 
而基督可以給我們這樣全新的生命

2016年12月29日 星期四

商周: 為了讓小孩活在「愛的家庭」,荷蘭決定這麼做:一家可以有4個父母,有愛,為何不可?

荷蘭2001年合法化同性婚姻,2016年同樣以愛之名,多元成家委員會建議把法案修改成一個孩子最多可以有4個父母。這是荷蘭的現在進行式,不是滑坡謬誤,難道不會是台灣的未來式嗎?

商業週刊 20161228

2016年12月28日 星期三

相愛不等於有權利結婚

怎能不叫人鼻酸呢? 
哀~ 若真的相愛,如何不痛恨死亡呢?
如何不期盼有永生可以永恆地相愛呢?
期盼永生很不理性嗎? 不! 很理性!
如果真的相愛,誰不想那相愛永恆地存在呢?
在真愛面前,不期待永生才是非理性的!


老翁臨死前見愛妻 牽手互許來生再見

老奶奶用盡全身的力氣靠近丈夫,抓緊他的手,並告訴他:「等我好了,我就去找你!」(圖/翻攝自微博)






*後記-問: 在真愛面前,讚同婚姻平權!?

*回覆:


原則上,若「真心相愛」就有權利結婚,且政府也應該立法保障,那基於平等權,必須同意任何人(不只是同性戀者)只要以「真心相愛」之名就都可以結婚,無論是以什麼形式或組合或數量,且皆可以要求政府為他們立法保障,因為他們是「真心相愛」的。這不是所謂的滑坡謬誤,而是基於平等權之合理要求,也是按此邏輯必然會產生的結論。當然,有人質疑目前這種案例極少,即便如此,這仍絕對無法否定任何人想比照辦理的合理性。
歸結以下幾點:
(1) 相愛不等於就可以結婚,且(2)有權利結婚不等於想以什麼樣的形式結婚就可以以此形式結婚: 
老公跟小三很相愛就可以結婚嗎? 老婆跟小王很相愛就可以結婚嗎? 小孩彼此未成年很相愛就可以結婚嗎? 任何有家世的老師與學生很相愛就可以結婚嗎? 家庭成員若有彼此相愛的就可以結婚嗎? 相愛的人數兩個以上也可以結婚嗎? 若有人宣稱與任何不是人的對象(貓、狗、機器人等)相愛難道都可以結婚嗎?...... 若同性戀相愛就可以結同性婚姻,那以上也應該可以比照辦理。

(3)相愛不等於應該立法保障: 兄弟之愛、姊妹之愛、朋友之愛、寵物之愛…難道不重要嗎? 當然重要! 但需要立法保障嗎? 有人為他們之間的情感要求政府立法保障嗎? 若同性戀相愛就應該立法保障,那以上也可以比照辦理。

(4)從立法的觀點: 要求立一個新的法,必須主動揭示自身具有什麼特別的價值而值得需要立法保障才可以。這是每一個贊成同性婚姻者都必須去反問自己的: 到底是具有什麼價值非立法保障呢?

補充
(1)「婚姻平權」這個口號本身就是誤導,我們肯定每個人都有結婚的權利,在這個基礎上,婚姻早就已經平權了,因為每個人都是平等的,都有權結婚。然而,同性戀運動者(不等於同性戀者)鼓吹的其實是: 想額外具有以其他方式結婚的權利。要求在平等權基礎上額外的權利,就不是基於平等權了,而是特權。
(2)有好的婚姻才有好的家庭,有好的家庭才有好的社會,才可能有好的國家,婚姻所構成的家庭是國家的基礎,更是人格與道德培育最早也是最重要的所有,任何可能變更婚姻的因素都要非常非常的謹慎小心保護固守,而以「真心相愛」之名就要變動婚姻定義及人倫傳統,不僅過於任意甚至是荒謬!

2016年12月25日 星期日

至高聖潔的主 (柯志明教授 20161217)

我們有多麼渴慕心靈的平安喜樂,由台灣大小寺廟到處都是,民間信仰活動非常興盛可見,雖然我們平常強調理性、自主、不相信有鬼神,雖然課堂裡講台上,特別是學術場合,講求科學證據、眼見為憑、避談任何超越界的可能性甚至引以為恥,但私底下,還是會去拜拜、燒紙錢、求姻緣、算命、看風水、避諱什麼禁忌、轉傳什麼訊息就會發財或轉運等,包含那些知識分子、學者、教授、特別是政治人物 – 他們可多是學術社會菁英。
為何這些現象是如此的不協調甚至是矛盾呢? 現實生活與課堂學術上的不一致,理性認知與情感相信上的不一致,難道我們心思意念錯亂了嗎? 難道我們生命裡充滿許多錯謬而不自知? 或其實知道錯謬又無法自拔呢?
當然,我們肯定現實生活需要理性獨立思考,但不因此否定內心真真實實地需要信仰,正如每個人都需要「愛」但「愛」是不可見的卻能真實感受到,而那些說不需要信仰者只是把自己當成神在崇拜自己。只是,需要信仰不等於所信仰的對象是真實的,也不等於所信仰的對象有真正的智慧、能力與美善願意幫助我們,也因此更不等於所信仰的對象是真正信實而值得信靠仰望的,以至於不會帶給人真正的盼望,而生命中若沒有真正的盼望,現實生活中就不會活出真正的平安喜樂,這一點都假不了。
現在有一群人說: 有真正的神,祂值得信靠,祂帶來真正的平安喜樂。所以他們說: Merry Christmas~ 耶穌基督的降臨是多麼讓人歡喜快樂啊~

#推薦以下文章,認識真正的神,因此得以認識自己生命中真正的困境及盼望  #聖誕節感言

至高聖潔的主  (柯志明教授 20161217)

觸怒與安慰 耶穌及其愛的雙重性 (柯志明教授 20161225)

愛最大,前提是愛是聖潔的,若只為尋求滿足,那是情慾(lust),不是愛。
正因為愛是聖潔的,所以愛會指出你的罪惡,但那不是目的,聖潔的愛的目的是教導、幫助你也成為聖潔的。
正如真正的父母之愛不應是為了滿足小孩的要求且不指正小孩,相反地,在適當時候限制小孩、指出小孩的錯誤是必須的,指正時可能會嚴厲,但更多是痛心與不捨,當中還有期待。然而,限制與指正不是目的,因為真正的父母之愛的目的是教導、幫助小孩可以變得更美善與聖潔。
基督信仰就是這樣的信仰:上帝就是愛,是至高聖潔之愛,傳揚耶穌基督已經承擔人的罪惡並要幫助我們成為聖潔的好消息,問題只是: 我們願意認罪悔改嗎? 這好消息正是聖誕節值得慶祝的唯一理由(不是為了縱慾或吃大餐),這也是基督徒應該愛人與所要傳揚的: 上帝愛世人,要以那聖潔的愛幫助我們脫離罪惡並成為聖潔。

觸怒與安慰  耶穌及其愛的雙重性 (柯志明教授 20161225)


2016年12月24日 星期六

Gifts for you, Merry Christmas~

Gifts for you, Merry Christmas~
每個人內心深處都期待著平安喜樂,若一定要給一個期限,希望是永恆~


2016年12月20日 星期二

Kobe VS Tim Duncan

Kobe打球漂亮,但更應該尊敬Duncan;一般人喜歡看Kobe打球,但球隊需要Duncan。
這或許代表著世上兩種球風(/價值觀):Kobe是傳球黑洞、極愛自幹又常打鐵,充滿霸氣又理所當然地打鐵,教練也看他臉色。有在打球的多喜歡看Kobe打球也多少會投射自己是那一位縱橫全場的Kobe,雖然,球隊因此很少贏球,隊友也很難有空間發揮。這在Kobe退休後球隊的進步及隊友的發揮可以看的更清楚。
Duncan代表著另一種一般人較沒興趣的球風:20年來都一樣低調、球風不花俏卻非常紮實、不好英雄主義卻奉獻極大、提攜後進也讓後進有機會出頭,場上球的傳導正如球隊運作一樣順暢又穩重,這在認同他對球隊有極大貢獻又在退休後球隊仍安穩成長可以看的更清楚。
我還是忍不住喜歡看Kobe打球,但發自內心更尊敬Duncan,甚至感動。我還是多少會投射自己可以像Kobe一樣縱橫全場,但更期待學習像Duncan這樣可以貢獻球隊並讓隊友有更多機會發揮。這個世代喜歡英雄,但需要低調無私奉獻的繼承者,願我們更喜愛與願意學習那後者。

Tim Duncan退休感言。

https://www.facebook.com/IMBCampus/videos/1317139265009598/

2016年12月14日 星期三

畢業有什麼好快樂的呢?

畢業快樂!……畢業有什麼好快樂的呢?
問問那些剛畢業的學長姐吧,幾乎整天早八,還滿堂,甚至還有夜課,不能常遲到,不能常請假,不能要上不上,不能隨時玩手機,不能想打球就去打球......,上面的不都很有耐心等待你慢慢成長,稍不用功或搞錯就要把你當掉。此外,要跟相處四年的同學分離了,很快樂嗎?雖然線上聯繫方便,但見面機會真的只會越來越少……
唉~ 學弟學妹們,好好把握時間(/生命)學習、裝備你要實現理想的能力吧,好好謙卑探索真正的真理與價值吧,不然以後只會有更多挫折,甚至是意義及價值的迷失而隨波逐流了。當然,好好珍惜身邊的同學,與那耐心等待你成長的老師吧。對了,還有助教喔~



2016年12月12日 星期一

什麼是自然?

「什麼是自然」?
很多人都很喜歡回應這個問題,內容無非是一些科學知識、大自然體驗、浪漫或瑰麗文字堆砌、自以為超越世俗的玄想等。然而,在學科上,在回應這個問題上就會突顯出作為一種人文走向的生態學與一般(生物)科學間的差別(其實也包含人文學科,特別是自然文學)。因為科學是對經驗現象的統整及分析,簡單說,是對自然物或大自然裡的現象的知識。然而,「什麼是自然」並不等於這些統整、分析、現象、知識的總和(何況仍無法窮盡),而是這些總和之所以可能(而且是有秩序地發生之可能)其背後的一種根源、整全的掌握。是的,「什麼是自然」一直以來都是個哲學問題,而且是歷代大思想家都會去思考並試著回應的永恆主題,這在Robin George Collingwood的The Idea of Nature裡有清楚的論述。
那,在一般的理解上,我們如何思考「什麼是自然」呢? 以下有清楚易懂的分析:
【以下引用自柯志明《愛之義》p175-176】
首先,「自然」的詞義主要是相對於「人為」而言,即「非人為而如此」的就是自然的,因此,一個存在物只要不是人為的,我們就會視之為自然的;「自然界」或「大自然」就是指非人為事物的總稱。
二、在這個意義上,「自然」還具有能自我生產的意思,也就是在人不加以干涉的情況下自然能自己成為如此,用哲學家Spinoza的話說,自然是一個natura、naturans,即能產生自然的自然之意。
三、然而,凡自然物都有它作為為某種自然物的「樣子」,這個樣子使它成為此一自然物而非彼一自然物,也就是說,這個樣子使它成為某一「類」的自然物。一個類是由真有共同樣子的自然物組成的,因而這個樣子就是這一類自然物的共同特質,也就是它們的本性。「自然」(physis)在古希臘就同時也指「本性」,即一物之為該物而非別物的那個特質;而如亞里斯多德(Aristotle)所言,自然物的存在目標就是本性的實現。
四、現實上我們知道自然物不都能如實地實現本性,或者本性並不能完美地實現,因而我們不會把一物的現實存在樣子都視之為自然的,因為那個現實的樣子可能是其完美 — 合於本性 — 樣子的缺陷狀態。所以,存在非即自然,例如我們不會把一個連體嬰、不會說話、沒有手的人說是自然的,他們是不自然的,因為他們沒有如實表現作一個人的本性,也就是正常的樣子。
五、這樣,「自然」就是指正常,「不自然」指不正常。因此,「自然」除了具有存有意義(ontological meaning)之外也具有規範意義( normative meaning),這即是說,除非某物表現出該有的樣子 — 合於某物的本性,否則該物就是不自然的 。
六、在這個意義上,我們喜歡自然而不愛不自然,我們認定自然此不自然更有價值、更好;自然的手此人工的手更好,真花比塑膠花更美,自然的黃豆比基因改造的黃豆可接受,等等。有爭議的「自然」主要是就其規範意義而說的。原則上,我們必須掌握了物的本性才能「規範地」使用「自然」……

2016年12月10日 星期六

婚姻是基本人權嗎?

12月10日為國際人權日,那婚姻是基本人權嗎?每個人都應享有結婚的權利嗎?
答:原則上,我們可以肯定結婚是基本人權,即每個人都享有結婚的權利,但這不表示每個人都可以無限制地按照自己的意願結婚。相反地,婚姻權利必須受到婚姻本身的限制,也就是必須在合於婚姻本性的前提才得行使這項權利;也就是說,婚姻權利是實現婚姻之本性、價值與意義的權利,而不是隨己意自由建構或規定何謂婚姻的權利。必須特別強調的是,現實上所有基本人權都不是無條件且無限制的,相反地,基本人權的實踐都必須受到其權利對象之特定條件的限制。以婚姻為例,全世界沒有完全不受限的婚姻,所有國家社會都對婚姻設下特定且嚴格的限制。因此,肯定結婚是基本人權不能成為法律認同「同性婚姻」的理由,何況結同性婚姻並不是基本人權。
【反同性婚姻法制化問答】5 
柯志明
http://taiwan-christians.blogspot.tw/2016/11/blog-post.html#more

2016年12月3日 星期六

法律之前人人平等是什麼意思? 這個概念太重要了!

法律之前人人平等是什麼意思? 這個概念太重要了! 
........
「這個平等就是指法律上保障每一個人的尊嚴平等,憲法就是要限縮政府的權力,每個公民是平等,政府不能任意地干預每一個公民的平等權,但是在現實上這個平等權並不會變成說你愛過什麼生活你就過什麼生活,你要做什麼事情就可以做什麼事情,比如每個人都是平等的,所以我要怎樣結婚就怎樣結婚,這第一個法邏輯不通,第二個現實上也非如此,全世界沒有哪個國家因為說重視平等的權利就任由它的公民去愛結他什麼婚就結什麼婚,沒有這樣子的國家,包括今天的歐洲我們有很多的國家它認同同性伴侶或同性婚姻,他們也對同性伴侶或同性婚姻都有非常嚴格的規定,也不是讓他們隨便要結什麼婚就結什麼婚。
所以在這個地方我要在法理上做個澄清,我們今天討論這個是一個婚姻制度的問題,不是同性戀的問題而已,因為任何一個公民都可以起而挑戰你現有的婚姻制度。比如說現在有一個人要跟兩個女人結婚,有一個女人要跟三個男人結婚,可不可以?你說不可以,那請你給我一個理由,嚴格說起來我們討論婚姻制度的時後不必然要跟同性戀有關係,其實跟任何一個公民有關係,因為任何一個公民他都可以去訴諸他的結婚意願來要求國家來 redefine 婚姻制度,所以我覺得今天的這個爭議在這個地方。為什麼我們國家要改變婚姻定義,請你給我一個充分的理由,不是說你有平等的權利,中華民國憲法第七條,這個規定並不會得出說一定要修改我們的婚姻定義,我覺得沒有這種法邏輯,這個法理學是不存在的﹍ .....」
( 公視有話好說 同性婚姻第二篇 柯志明教授)

https://www.facebook.com/972family/videos/1310093952356062/


2016年12月1日 星期四

我們必須承認同性婚的法律上理由是……?(法律系教授林更盛)

法律系教授林更盛表示: 歐洲人權法院在Chapin and Charpentier v. France(no. 40183/07)判決中再次表示:將婚姻僅限於異性伴侶之間的規定,並不違反歐洲人權公約。(20160609, Press Release, issued by the Registrar of the Court)

更多法律上的回應可參閱以下:

我們必須承認同性婚的法律上理由是……?(法律系教授林更盛)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61201/1001900/?fb_action_ids=1035016756609668&fb_action_types=og.comments

衛服部疾病管制署愛滋病105年10月最新統計:男男間性行為罹患率占59.96%

12 月 1 日是世界愛滋病日,迄今台灣社會仍對愛滋病有不少誤解與恐慌,讓我們來看一下衛生服務部疾病管制署105年10月最新的統計……第5頁寫到:男男間性行為罹患率占59.96%。

資料出處(衛服部 105年統計月報):


PanSci 科學新聞網




2016年11月29日 星期二

短評: 民間信仰支持同性婚姻嗎?(溫宗翰)

若「需求在哪裡,民間信仰就在哪裡」,大眾有需求,民間信仰就會如何改變,那可見(多數)人就可以主導民間信仰的走向,進而形構一種文化影響當代及後代。那這些被拜的神算什麼? 情何以堪? 當世人宣揚哪個神支持或反對什麼時,那到底是神的意見還是人的意見? 若照此文論述邏輯,應屬後者。若嚴肅看待,這些被拜的神不僅成為人意的背書甚至成為魁儡,人可以在背後操控簡直比所拜的神還神啊!

#宗教學討論
#比神還神的邏輯

以下為引文:
由於民間信仰邏輯呼應著常民生活形式,因此他的文化脈絡就是建立在滿足日常生活的信仰需求上,幾乎是僅以信仰功能論的方式存在。若當前社會大眾有同性婚姻需求時,民間信仰自然不會多加排斥,反而會因應這樣的需求誕生信仰文化,社會如何變化,民間信仰就會如何變化,僅只如此。


民間信仰支持同性婚姻嗎? 溫宗翰20161125

https://opinion.udn.com/opinion/story/9789/2129454

2016年11月26日 星期六

Providence 60

Providence University 在上帝的護理(providence)下得以運作60年了,願承傳希望與愛成為靜宜大學為世上帶來的美麗見證,感恩回應God’s providence。當然,生態人文學系要成為生態守護聖徒聖方濟以超越的愛來愛世界萬物的承傳,為台灣環境帶來希望與愛。



2016年11月24日 星期四

亞伯拉罕人 (柯志明教授 20161124)

若真正的智慧就是得出一堆好聽好用好漂亮又好玄的格言諺語或知識,這樣的智慧與我何益? 又與誰何益? 有或沒有會有什麼差別嗎? 那會是真正的智慧嗎?
然而,對基督徒來說,上帝是智慧本身,是滿有恩典、施慈愛、行公義審判,是引導我們更認識生命真理並幫助我們活出生命真理並盼望永生的一個活生生的位格。

亞伯拉罕人 (柯志明教授 2016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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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過天清後才發現原來視野可以那麼開闊

雨過天清後才發現原來視野可以那麼開闊,原本以為遙不可及的青山雲海,似乎就近在眼前了,看什麼東西也都更清新舒爽許多了。嗯~ 希望我們的心也可以不再被那些謬論歪理所蒙蔽,得以看到真正的美善並藉著追求真正的美善度過,生命中那些不是紫爆就是濕冷的日子~

#天氣好到那群愛曬太陽的狗班底都躲到教堂斜影了


2016年11月23日 星期三

有話好說: 毀家滅婚?歧視誤解?婚姻不再限男女! - 林永頌、柯志明 ( 錄影 逐字稿)


11/23(三)晚上8點 公視「有話好說」邀請靜宜柯志明老師及林永頌律師一起情理法談同性婚姻爭議,現場直播喔~

感謝網友熱情相挺,本集完整逐字稿:

https://g0v.hackpad.com/dpWKhwPl9i9

錄影

何苦付上這些代價呢: 3年前的20131105,柯志明老師參加公共電視「有話好說」討論同性婚姻議題之後...

何苦付上這些代價呢?3年前的20131105,柯志明老師參加公共電視「有話好說」討論同性婚姻議題之後,柯老師任職的大學有學生團體譴責歧視、有辱校譽並向校方抗議,校內許多學生、社團並與各大學社團等聯名抗議且成立網路平台持續串連抗議的勢力。柯老師自己系上也有一股抗議勢力,同一棟大樓也有其他單位的成員在網路上攻擊,在東海兼課的教室被貼上許多抗議標語,11/23台大校門口更集結了46個大學社團和身障團體舉牌抗議柯志明老師「以學術之名,行歧視之實」,並表明「正蒐集柯志明校內研討會的言論,若有涉及性別歧視,將向台大性平會申訴」……,網路上揶揄、批評、人身攻擊的論述持續發燒,PTT上還瘋傳柯老師是反同大魔王。
唉~ 柯老師不間斷寫文章分析陳述,即是理性表述,更是邀請他人理性回應,期待共同建立理性美德的民主社會,進而更認識真理。試問,若要歧視,幹嘛這麼辛苦阿?寫文章投學術單位寫計畫申請錢不是比寫文章討罵更有好處嗎?幹嘛不討好學生、長官、政府等大多數人呢?何苦付上這些代價呢?……因為他要為他所論述的真理作見證,即使他知道要付代價,甚至超過所預期的。
柯老師不是信徒或論辯者的偶像,更不是恐同、歧視或什麼大魔王,他和我們一樣都是一般人,只是更孤單、更不容易快樂起來而已。希望大家更願意安靜而不是激情地認識他理性、勇敢、平靜的文字與所見證的生命,進而可以更認識其中的真理及信念。






2016年11月20日 星期日

即使和這群狗一般躺在草地上,人也難以怡然自得地安歇,

即使和這群狗一般躺在草地上,人也難以怡然自得地安歇,
心裡多想著那些不順著自己慾望、意志的事而擔憂或氣憤著。
說可以完全放下其實是不可能的,
因為我就是我的生命,邏輯上我是無法把自己放下的,
正如現實上我無法把自己舉起一般。
除非有個對象,讓我們可以完全交託這些擔憂及氣憤,
最好是可以交託整個生命,
而且要是個良善、公義、有能力承擔而值得完全交託的對象。
願我們都願意且可以尋見,或被這樣的對象尋見是更好的,
得享真正平安喜樂的安息。


中原大學對民法「婚姻平權」(含「同性婚姻」)修正案立場之聲明

中原大學對民法「婚姻平權」(含「同性婚姻」)修正案立場之聲明:
本校以基督信仰立校,基於「尊重自然與人性的尊嚴,尋求天人物我間的和諧」之全人教育理念,以及聖經真理對神聖婚姻並家庭倫理之教導,針對目前「婚姻平權」(含「同性婚姻」)民法972條修正案,有以下四點聲明:
一、 婚姻是神聖的,應由一夫一妻、一男一女組成,遵守自然道德律的規範。二、 由父母組成之家庭制度,是維繫固有家庭倫理之基石,應予保障。三、 本校秉持信仰中婚姻神聖及兩性平等的立場,不認同同性婚姻,反對修改現行法令對婚姻相關的規定,但尊重同性伴侶生活所需,主張另行立法保障其權益。四、 本校願以基督信仰立校之宗旨與博愛的精神,維護全校學生學習與生活之權益,營造全人關懷的校園文化。

反同婚!中原大學公開發聲明:婚姻應「一男一女」

https://udn.com/news/story/1/2121339

2016年11月15日 星期二

創造: 存在、秩序與意義之根源 (柯志明教授 20161115)

【以下引文轉貼自柯志明教授的臉書】
「為什麼有這個宇宙?為什麼宇宙以這種方式存在?為什麼宇宙如此浩瀚無窮又充滿精妙的法則?為什麼宇宙有個太陽系又有一顆能生養生物與人的地球?這一切都是自然而然的嗎?沒有理由,沒有原因,隨機而成?若然,渺小得不能再渺小的人的生命有什麼意義?又應如何行事為人?難道不能為所欲為、隨心所欲而活嗎?
除非我們真心誠意地思想存在的源頭,我們才可能根本地回答這些問題。然而,當我們對宇宙萬有作徹底的存在思考時,我們將發現理性的用處與局限,我們也將不得不承認沒有無預設的哲學或科學(there is no philosophy or science without presupposition)。理性永需以它自身之外的他者(other)為前提,受其幫助,並指向他者,如此,它才能運作,也才有意義。
面對倫理爭議,我們應當退後一步思想存有,為我們的倫理信念尋找存有根據。在此,分享一篇講稿〈創造:存在、秩序與意義之根源〉,一個簡要的思想綱要,有興趣的朋友歡迎自行參閱並指教」。

創造: 存在、秩序與意義之根源 (柯志明教授 2016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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