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以基督信仰立校,基於「尊重自然與人性的尊嚴,尋求天人物我間的和諧」之全人教育理念,以及聖經真理對神聖婚姻並家庭倫理之教導,針對目前「婚姻平權」(含「同性婚姻」)民法972條修正案,有以下四點聲明:
一、 婚姻是神聖的,應由一夫一妻、一男一女組成,遵守自然道德律的規範。二、 由父母組成之家庭制度,是維繫固有家庭倫理之基石,應予保障。三、 本校秉持信仰中婚姻神聖及兩性平等的立場,不認同同性婚姻,反對修改現行法令對婚姻相關的規定,但尊重同性伴侶生活所需,主張另行立法保障其權益。四、 本校願以基督信仰立校之宗旨與博愛的精神,維護全校學生學習與生活之權益,營造全人關懷的校園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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