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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態思想史(二) -大自然的權利: 〈馬薩諸塞自由法典〉(Massachusetts Body of Liberties)
「尊重非人類存在物的權利或人類對它們至少有責任的第一個法律,出現於麻塞諸塞灣一帶的殖民地。『自由法典』”—它於1641 年被州議會接受—的作者是納薩尼爾˙華德( Nathaniel Ward, 1578—1652 )」。(p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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