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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6月16日 星期二

英國〈大憲章〉(The Great Charter)是「權利」發展史上最早的立法


2015年6月15日是英國〈大憲章〉(1215.6.15)頒布八百週年。英國〈大憲章〉又稱為〈自由大憲章〉,是「權利」發展史上最早的立法,其中第39章衍生成法律「人身保護」的觀念。

被譽為全球法治基礎來源......至今仍對英國乃至國際帶來重要影響,其中最重要的幾個精神包括,國家治理必須建基於法治,國王也必須遵守法律,法律之前人人平等,所有人都必須有公平的審理才能定罪。......


第39章寫著: 「任何自由人不得被捉拿、拘囚、剝奪產業,放逐或受任何損害。除非受同等人之合法判決及本地法律所允許」。

(引自雷敦龢(英國大憲章今譯〉)


大憲章(維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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