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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3月21日 星期六

大自然的權利-John Howard Moore: / 林文勇



大自然的權利-John Howard Moore: 人並不是一個墮落的神,而是一個有出息的猿
「達爾文主義以及對人類的厭惡是Moore的道德哲學的基調。在他眼中,『人並不是一個墮落的神,而是一個有出息的猿』。事實上,人比蛇還壞;是最鄙俗、最嗜酒、最自私自負……」。然而,在「親緣關係」的基礎上,人可以將其倫理關懷對象慢慢擴及到其他生物上。(p52-53)

回應:立意良好,但理論有問題,具有生態主義常有的矛盾。因為Moore一方面極度貶低人,另一方面又認為人可以改變這一切;然而,人如果這麼壞,又如何有能力改變呢? 改變的力量從何而來呢? 沒錯,如聖經所說「人心比萬物都詭詐」;且現實經驗上,人確實一方面有天使的特質且另一方面又有魔鬼的特質,但大部分是表現出魔鬼的特質,不是嗎? 而且奇怪的是,大都知道自己有很多不好的地方,但又沒什麼力量改變(比如說,懶惰)。……改變的力量從何而來? 從被認定詭詐至極的人自己會比較合理嗎?


http://quagmus.blogspot.ca/2011/09/jeremiah-1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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