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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3月10日 星期二

生態思想史(二) : 在談論「大自然的權利」前,首先要先了解什麼是「權利」


簡要定義,權利就是被賦予一種合理的身分、權威等可以去做一些作為。權利有分為消極的權利及積極的權利。消極的權利是不被干預的權利,積極的權利又稱為福利權,是他人有義務要幫助你去實行的權利,甚至要立法保障給予福利、制度性保障,如生存權、國民教育權就是積極的權利。
有消極的權利,即不被干預的權利,不等於他人有義務要幫助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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